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酒驾和醉驾分别属于何种违法行为?

一、酒驾和醉驾分别属于何种违法行为?
  
  新修订的《刑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危险驾驶”入罪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明显加大了对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根据最新的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做出的处罚规定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还规定,一年内醉驾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二、酒驾处罚标准
  
  酒后驾驶:
  
  1、 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
  
  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3、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三、相关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随着公民经济水平不断的提高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够购置自己的车辆,那么在购车后也是需要经过系统并专业的培训考试才可以获得驾照,同时在驾车的过程中也是需要遵循国家制定的交通法规,如果在驾车的过程中出现了醉驾酒驾等危险驾驶行为也是会立即吊销驾驶执照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胁从犯的处罚是怎样的?
      胁从犯存在与共同犯罪当中,相比主犯和从犯,我国对胁从犯的处罚自然是要轻一些的,甚至还有免除处罚的可能。那实践中究竟该如何对胁从犯进行认定,而......


·河南社保补缴新政具体是哪些方面补缴区分企业职工身
      河南社保补缴新政具体是哪些方面补缴区分企业职工身份和个人身份补缴的范围、年限和条件,主要区分企业职工身份和个人身份办理补缴。对于企业职工身份......


·北京市拆迁自建房补助协议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一、北京市拆迁自建房补助协议一般包括哪些内容?(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


·绿化签订合同过程是什么
      绿化签订合同过程是什么一、合同签订审核流程1、公司各部门负责起草与本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合同,参与合同谈判,组织会签;参加对合同履行的评价。......


·没有工伤认定书可以做工伤鉴定吗
      没有工伤认定书可以做工伤鉴定吗1.不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


·案件处于退侦阶段可以取保吗?
      案件处于退侦阶段可以取保吗?案件处于退侦阶段也是可以取保的,但是取保的条件是被严格限定的,只有在当事人在完全符合的情况下才可以被允许暂时保释......


·工伤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格式
      工伤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格式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甲方(用人单位):地址:乙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


·一、简单版的劳动合同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一、简单版的劳动合同应该包括哪些内容?(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


·女方怀孕了男方能提出离婚吗
      女方怀孕了男方能提出离婚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


·商标恶意注册与商标抢注区别在哪
      商标恶意注册与商标抢注区别在哪商标恶意注册与商标抢注区别在“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


·员工入职未签劳动合同被无故辞退怎么办?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是必须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利益的保障,在我国,还是有很多的用人单位违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