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女方怀孕了男方能提出离婚吗

女方怀孕了男方能提出离婚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这是因为,在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婴儿的健康都将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所以,法律对该期间内男方的起诉权作了限制。但是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不是绝对的,在特殊条件下, 出于对男女双方利益的综合考虑,法律允许男方提出离婚。这些情况主要有:(一)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二)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三)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四)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一)是因为女方有自己的过错;(二)是因为这时已经不存在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的情况;(三)是因为这时女方已经不是处于弱势地位,相反,男方处在弱势地位;(四)是综合双方情况,最好地保护弱者利益的结果。关于女方在婚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导致怀孕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女方因通奸怀孕男方能否提出离婚的批复》中指出,男女一方婚前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应该与婚后通奸行为加以区别,一般不能作为对方提出离婚的理由。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婚姻关系尚未建立,男女双方之间还没有产生夫妻间相互忠实的法律义务。婚前性行为只是道德问题,不是法律问题。所以,对女方因婚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导致怀孕的情况,应当依照《婚姻法》第34条的规定处理,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规定处理。二、女方执意堕胎可以作为离婚理由吗男方以擅自打胎为由提出离婚请求,人民法院一般判决不予离婚。但是,如果妻子多次擅自打胎拒绝生育的,或者丈夫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准予离婚。女方未经男方同意,擅自打胎,在法律上并无不妥。但是,生育是两个人的事,夫妻一方擅自作主都可能损害对方的生育权。对于生育权的纠纷,还是应以夫妻沟通为主,不应以法律手段来解决,因为法律无法强制让一方的生育权实现。如果必须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那么只能成为离婚的理由。司法实践中对此类案件的处理,主要以调解为主,女方擅自打胎虽然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权,但是并不会导致丈夫生育权不能实现,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夫妻关系并没有完全破裂。因此,对于此类离婚请求,人民法院一般判决不予离婚。但是,如果妻子多次擅自打胎拒绝生育的,或者丈夫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准予离婚。相信大家都知道,在女方怀孕期间,其实是很脆弱的,而这个时候由于之后会有新生命的诞生,往往也会对女方给予更多的呵护和关爱。通常在婚姻家庭中,要是正处于女方怀孕期间,那么原则上是不允许男方提离婚的,这里的提离婚一般是指由男方提起离婚诉讼。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男方起诉离婚,才会得到法院的受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退货运费险理赔标准是多少
      退货运费险理赔标准是多少一、退货运费险理赔标准是多少根据买家的收货地与卖家退货地间的距离来判断赔付额度,最高赔付18元。《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


·认定劳动关系处社保可以么?
      众所周知,劳动合同是证明职工同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最有力的凭证。有些劳动纠纷中,职工以缴纳社保来主张双方已经建立劳动关系,的确,按照规定,单......


·私生子是我国法律以及社会都无法接受的
      私生子是我国法律以及社会都无法接受的,但是孩子没有做错什么。由于孩子不是结婚所生,所以会受到道德的谴责,会产生流言蜚语、父母责骂、亲人不理解......


·北京人可能对两限房这个名词比较熟悉,但有很多人对其是一无所知
      北京人可能对两限房这个名词比较熟悉,但有很多人对其是一无所知的,本文针对北京两限房,列举出相关内容,供您参考学习。那么你知道两限房的概念是什......


·工伤认定时限有多久申请认定工伤是有时限的。不少事故受害人
      工伤认定时限有多久申请认定工伤是有时限的。不少事故受害人,因为不清楚申请认定工伤是有时限的,常常错过了最佳的时期,给自己带来很多不便。申请认......


·公司法人能注销公司吗
      公司法人能注销公司吗?一、公司法人能注销公司吗?公司法人代表可以注销公司。也可以委托办理,需要法人签字。但应注意条件。股份公司注销需召......


·非法制造、买卖、储存枪支罪是什么意思
      在西方国家,虽然允许公民私自持有枪支,但有一点不可否认的事实是私自持有枪支会给社会带来许多安全方面的隐患。因此在我国从来就是禁止普通公民非法......


·委托加工合同的模式是什么?
      委托加工合同的模式是什么在委托关系当中委托的事项可以是各种各样的,委托他人管理自己的财务,或者说公司委托给其他的公司加工产品,这都是属于委......


·无期徒刑适用对象
      无期徒刑主要适用于那些不必判处死刑,而又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罪行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和其他重大刑事犯罪分子以及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


·开除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开除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经商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因裁剪人员而与劳......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复印材料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复印材料有哪些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内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