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律规定质押率上限是多少?

法律规定质押率上限是多少? 一、质押率计算公式的含义
  质押率为贷款本金与标准仓单市值的比率,质押率一般根据期货和现货的价差及价格波动幅度、趋势等因素合理确定。价差大、价格波动幅度比较大、价格趋跌时,质押率相对应低一些,反之,则质押率可以高一些。授信机构(银行、典当)设定质押率一方面是为了防范违约风险,另一方面是为了弥补他们在借款人违约后弥补损失和处理质押品过程发生的成本。
   二、确定质押率的依据
  确定质押率的依据有两种,分别是债务的适用性、变现能力和质物、质押权利价值的变动趋势。首先,质押的效力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质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担保的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三、质押率上限
  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的关键在于质押物资质的认定及质押率水平的评定。 对于质押股票的选定,相关法律已有明确的规定,是比较硬性的条件。对于股票质押率水平的确定,质押率水平的高低是对质押股票质地的反映,一般情况下,具有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等特性的股票质地较好,其质押率水平较高。相关规定里规定了股票质押贷款的质押率上限为 60%, 最终的质押率水平由贷款银行根据质押股票的资质来确定。科学的质押率水平既能保证借款人得到合理的贷款本金,又能帮助贷款银行有效地控制风险,是实现贷款风险规避和促进该类业务发展的一个核心问题。股票质押贷款质押率水平的评定股票质押率的评定是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的关键点, 目前各个贷款银行都是在质押股票历史交易数据的基础上进行质押率水平的评定。 股票是一种特殊的质押物,由于市场风险、流动风险以及一些系统性风险等因素,导致它的不确定性较强,这就给如何进行风险的控制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了解质押率会对自己理财投资获得收益产生很大的帮助,了解质押率上限对自己投资的产品更加有把握。然而投资都具有一定的风险,金融市场是不可控的,将资金分散投资,降低风险的发生。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虽然最近几年我国放开了生育政策,但也不是随便就自己任意妄为的
      虽然最近几年我国放开了生育政策,但也不是随便就自己任意妄为的,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超生也是需要被处罚一定的社会抚养费,这也是为了缓解人口的压力而......


·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有哪些?
      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有哪些?一、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有哪些?知识产权,有人喜欢称之为智慧财产权或智力财产权。不要以为知识产权离我们有多远,如果你......


·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有哪些
      有时候,我们身边会发生这样一件事:夫妻双方有一人或不履行家庭责任,或两人在许多方面产生分歧,至此不得不申诉离婚。但有些人可以宣告婚姻无效,这......


·达成离婚调解书可以反悔吗
      达成离婚调解书可以反悔吗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调解......


·处理债务纠纷的时候注意什么事项
      不难想象个人债务纠纷涉及到金钱,所以处理起来是比较复杂的,它有不少事项需要注意,否则处理的结果可能对您不利。那么,在实践中,处理债务纠纷的时......


·110是否处理高空抛物
      是的。对于这个情况肯定可以报警的,即使没有出现伤亡也可以。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是指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


·在民事诉讼中什么时候传唤证人
      在民事诉讼中什么时候传唤证人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如果予以准许的,在开庭审理......


·待生效合同中的违约金生效吗?
      待生效合同中的违约金生效吗?待生效合同中的违约金是否生效应当根据约定的情况而定,如果约定的违约金项目是在生效后处理的,则待生效合同不需要追究违......


·欠钱不还起诉没有欠条怎么办?
      欠钱不还起诉没有欠条怎么办?欠钱不还起诉没有欠条可以通过搜集其他方面能够证明存在着借款事实的证据来进行提交。没有欠条也没有关系,欠条不是唯一的......


·离婚赔偿要的条件包括哪些
      有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一方会向另一方主张赔偿。但并不是在所有离婚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一方赔偿的,我国法律中对离婚赔偿做出了严格的条件限制,那到......


·继承财产同时继承债务吗?
      继承财产同时继承债务吗?继承来法规定了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合法有效的财产之后,同时继承了被继承人生前合法有效的债务,根据债务的相对性原理,继承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