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脱管又犯新罪怎么处理?
一、缓刑期间脱管又犯新罪怎么处理?
缓刑期间脱管又犯新罪会停止执行缓刑重新量刑,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二、在哪些情况下可能被撤销缓刑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撤销缓刑的条件是: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撤销缓刑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向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提出,并由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百五十八条 罪犯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作出缓刑、假释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执行机关的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撤销缓刑、假释的裁定:
(一)违反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执行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撤销缓刑、假释的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人民法院应当将撤销缓刑、假释裁定书送交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由其根据有关规定将罪犯交付执行。撤销缓刑、假释裁定书应当同时抄送罪犯居住地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
(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司法行政机关撤销缓刑、假释的建议书和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同时抄送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假释或者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罪犯送交监狱或者看守所,公安机关予以协助。
检察院在量刑时,若是犯罪嫌疑人的委托律师向检察院提出了执行缓刑的请求,并且经过审核,确定其确实满足执行缓刑的条件,此时是可以先不执行其应该受到的刑事处罚的,但是若在缓刑期间,又犯了新罪,此时会被认定为是对社会危害性比较大,会加重原本的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夫妻协议离婚流程怎么走
夫妻协议离婚流程怎么走?
夫妻协议离婚流程怎么走夫妻协议离婚流程怎么走?(1)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
·被骗钱立案需要什么证据?
被骗钱立案需要什么证据?一、被骗钱立案需要什么证据?被骗钱立案需要的证据包括物证、证人证言、书证等。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敲诈勒索罪与合法索赔的区别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与合法索赔的区别是什么?1、方式不同。敲诈勒索罪是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2、表现不同。敲诈......
·一、 交通事故陪护有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陪护有误工费吗?交通事故陪护有误工费赔偿,陪护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
·离婚对于现在的我们可以说是非常常见的一件事情
离婚对于现在的我们可以说是非常常见的一件事情,但是我们您对于离婚的关注度依然是非常的高。因为我们您肯定都会结婚,离婚和结婚是正好相反的。离婚......
·离婚诉讼书应写明的证据有哪些
在具体书写离婚诉讼书的时候,需要将收集到的证据做一个证据目录,然后同时提交给法庭。不过这个离婚诉讼书应写明的证据有哪些呢?缺少证据的支持,那......
·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
在最近的法律案例中,因交通事故现象发生的处罚赔偿的日益频发,严重的时候会有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情况,法院一般会先进行民事赔偿的调节,那么......
·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裁判规则是什么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关于房产的分割其实是很重要的,毕竟现在房产在我国的价值很高,而这往往也成为了离婚夫妻争夺的焦点。而在离婚案件中对于房产分割裁......
·有几个人以上算非法集资
无论我们因为什么原因,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筹措资金的行为是合法的,但是有些人经常会采取一些高利息违法的手段来进行操作资金的行为,这种行为是违......
·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协议要公证吗?
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协议要公证吗我国法律从来没有规定婚内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
·劳动合同备案对象
劳动合同备案对象本县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民办非企业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等使用的各类劳动者(公务员、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