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的股份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公司的股份为夫妻共同财产吗是的。(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其中,股权收益包括在生产、经营的收益当中。应当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二、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婚后所得”,是指财产权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一种共同共有关系。即夫妻双方做为共有人对全部夫妻财产不区分份额平等地享有所有权。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夫妻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需要平均分配的一人一半,婚前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先进行协议分割,协议达成一致,那么法律不进行干涉,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是平均分配的,不过婚姻中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有过错的一方进行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公司生产产品是否都有专利权
      不一定。一个企业对其产品未必都享有专利权,专利权的授予是具有严格限制的,比如创造性、新颖性等要求,具体可以参阅专利法。所谓专利侵权,就是你所......


·扒窃零口供还会进行判刑吗
      扒窃零口供还会进行判刑吗一、扒窃零口供还会进行判刑吗?会的;只要有确凿证据证明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即使没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法院也会依......


·一、动产买卖不破租赁可以吗?
      一、动产买卖不破租赁可以吗?不可以,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确立过程可以看出,该原则主要适用于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租赁。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


·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应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北京市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二)《认定工伤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有效的医疗诊断证明,按照......


·股东转股钱怎么打款到公司
      一、股东转股钱怎么打款到公司(一)已确定分配方案的公司利润是原股东的债权标的而非公司净资产公司的税后利润是公司在一定时期经营的财务成果,......


·民事诉讼追诉期限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追诉期限的规定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案件在现实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在与其他的民事主体之间发生了纠纷之后,若不能就赔偿等事宜在平等的基础......


·赠与股份注册资本实缴由谁交?
      赠与股份注册资本实缴由谁交?由受让人来交纳实缴资本,股东对股权受让人隐瞒上述情况后转让该股权的,股权受让人作为新股东应当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一、武汉醉驾暴力抗法如何处罚?
      一、武汉醉驾暴力抗法如何处罚?醉驾已经构成犯罪,可以处六个月以下拘役;不知道暴力抗法的程度,如果是使用暴力,阻碍警察执法,就构成了妨害公务......


·老人的遗嘱不公证有效吗?
      老人的遗嘱不公证有效吗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生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效力,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书遗嘱,符合了要......


·终止探视权怎么写申请书?
      夫妻在离婚之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行使探视权,定期去探望自己的子女。而终止?探视权则是指探望子女的一方如果探望子女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


·去办理遗嘱公证需要多少钱?
      去办理遗嘱公证需要多少钱?一、去办理遗嘱公证需要多少钱?正常情况: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公证服务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