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临毕业大学医学生生误工费要赔偿吗?

一、临毕业大学医学生生误工费要赔偿吗?临毕业大学医学生生误工费是没有赔偿的,但是需要赔偿其他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扩展资料: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其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2、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3、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1中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4、遭受精神损害项目和标准: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对于那些即将面临毕业的大学生来说可能已经开始准备好出校园工作赚钱了,但是在还没有正式找到工作得到工资之前遭受到的损害都是没有误工费的,除非学生能够证明存在有固定的收入且这种收入因为侵害受到影响了才可以主张加害者赔偿误工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是什么
      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是什么第一,行为人与被害人的关系不同。在索取债务过程中致人损伤的故意伤害罪,行为人与被致伤人之间通常存在引发事件发生......


·一、交通事故赔偿各类药物都可以报销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各类药物都可以报销吗?不是所有的药物都可以报销,需要在规定的范围内报销。保险公司理赔一般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


·未成年工可以去公司上班吗?
      一、未成年工可以去公司上班吗?用人单位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需要已满16周岁。由于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还可以到公司上班的。《劳动法》......


·嫌疑人不认罪没证据怎么办?
      犯罪嫌疑人就是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涉及案件的发生,以及犯罪的人,一般的所有参与案件的人都有可能被认定为是犯罪嫌疑人,需要进一步的案件的审查,寻......


·临时工管理办法规定是怎样的
      临时工,顾名思义就是一个公司临时工作的人员,临时工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它的福利待遇有哪些,临时工的年龄是怎样规定的,这些问题在临时工管理办法......


·不当得利诉讼费和起诉费是多少?
      不当得利诉讼费和起诉费是多少?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企业注销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企业注销备案所需要的资料:公司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授权书;银行开户许可证;印监卡;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带上......


·高校发生打架处理流程是什么?
      在高校当中,由于学生心智的不成熟性,打架事件经常会发生。当发生打架事件时,校方与家长都会及时进行解决,情况严重时还会联系警方,但是无论谁来解......


·伤残鉴定还没做可以上班吗
      可以上班。因为上班不影响伤残鉴定,也不影响赔偿。伤残鉴定主要看伤者是否存在伤残、功能障碍和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


·拾得遗失物留置权是怎样的?
      拾得遗失物留置权是怎样的?我们从小受到的教育是像儿歌里唱的那样捡到东西就归还或者交给警察叔叔,但现实生活中,有的人会好心归还,有的人却并不会......


·员工离职时的加班工资核算基数怎么计算?
      员工离职时的加班工资核算基数怎么计算?员工离职时的加班工资核算基数的计算是按照合同当中所约定的具体的工资。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