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随着我国工业化的进程的加剧,现在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我们

随着我国工业化的进程的加剧,现在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我们从电视节目中经常看到企业乱排乱放导致农田污染,庄稼绝收,更有甚者,人们的身心健康受到影响。这些受害者都要向污染企业提出索赔,那么环境污染赔偿多少钱?下文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环境污染赔偿标准怎么制定?
  
  对于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予以确定;对于污染环境造成受害人健康的潜在危害,如人体功能减退、早衰等,虽未经医治,尚没有支出医疗费等,也应当予以适当赔偿,以补偿人体的潜在损害。
  
  对于财产损害赔偿,直接经济损失比较容易计算,对于间接经济损失则难以把握,可以从以下三个特征去把握:一是,损失的是一种未来的可得利益,在侵害行为实施时,它只具有一种财产取得的可能性,还不是一种现实的利益;二是,这种丧失的未来利益是具有实际意义的,而不是抽象的或者假设的;三是,这种可得利益必须是一定范围的,即损害该财物的直接影响所及的范围,超出这个范围,不能认为是间接损失。除此之外,间接损失还应当由具有相关资质的鉴定单位作出鉴定结论后,再予以确定。对于第三种经济损失即恢复环境所需要的费用,该费用往往是天文数字,而且难以确定最终数额,对于该损失可以由相关部门作出恢复环境所需要的时间的鉴定结论,再结合第二种间接损失,计算出受害人在此期间内的预期收入的损失,由污染责任者予以赔偿;当然如果污染责任者选择恢复环境,也可以判决由其在一定的时间内予以恢复。
  
  二、对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赔偿范围的建议
  
  对当事人提出的损害赔偿,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予以考虑:
  
  1、人身损害赔偿
  
  由于环境污染造成人身伤害的,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包括继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
  
  2、财产损害赔偿
  
  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赔偿包括三方面:
  
  (1)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于环境污染直接造成设施的破坏、产量或质量下降所引起的损失,该损失一般是可以用市场价格来计算的。
  
  (2)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环境污染侵害受害人所有的财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
  
  (3)恢复到损害前状态所需要的费用。
  
  对于上述三种损失,举一个水污染的例子说明:甲工厂排水污染了乙承包的鱼塘,造成鱼死亡,其中死亡鱼的价值即是直接经济损失;因为鱼尚未到捕获的季节,还可以继续长大,则长大以后的可以多收入的部分是乙的预期收入,该预期收入是间接经济损失;因为鱼塘被污染,将鱼塘恢复到污染以前需要花费一定的费用,该费用即是上述的第三项损失。
  
  3、精神损害赔偿。
  
  由于环境污染造成人身伤害的,受害人或死者的其近亲属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综上所述,环境污染赔偿多少钱并没有具体标准,因为环境污染涉及范围广,有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有对人们身心健康造成损害的等等。对于财产损失,直接损失金额比较好计算,但对于间接损失比较难把握。对于人身赔偿,具体可以参考国家有关法规,也是比较模糊的。所以,国家有必要制定相关法规来理清环境污染赔偿标准。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申请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需要的材料
      申请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需要的材料(一)申请医疗纠纷调解需要什么材料1、填写《医疗纠纷调解申请书》,填写时注意:(1)患者本人未死亡且具有......


·一、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需要写辞职书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需要写辞职书吗?一般是需要写辞职书的,对于合同到期不续签想离职的应当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即可,正常办理离职手续。但是公......


·商标侵权赔偿数额怎么确定
      商标侵权赔偿数额怎么确定《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


·聚众斗殴罪轻微伤赔偿哪些
      我们每天有非常多丰富多彩的社交活动,然而并不是每一件活动都是令人开心愉悦的。在这些活动中,很有可能会因为您的意见不合或者误会的发生而出现斗殴......


·新生儿医疗事故赔偿吗
      新生儿医疗事故赔偿吗?它与适用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吗?现在我们都知道出现了医疗事故,医院是要负责赔偿的,但是对于刚出生的婴儿的赔偿是不是适用医......


·员工劳动合同丢失能补签吗
      我们知道劳动合同无论对员工还是对用人单位都非常重要,它是保证员工和用人单位基本权益的重要依据,那么如果员工劳动合同丢失怎么办?当然用人单位是可......


·老工伤认定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职员在受伤后,若用人单位不愿意主动承担赔偿责任的,职员可以在限定期限内下当地的鉴定机构,或者是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做工伤认定的申请,有些职员在受......


·一、人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多久能出来?
      一、人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多久能出来?人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7天的时间能出来,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


·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种类有几种
      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种类有几种一、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种类有几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


·工路工程质量是什么?
      工路工程质量是什么单位工程质量是工程项目追求的最终结果,公路工程的质量关系到我国公路建设和人民的安全,不可大意疏忽。而工程质量评估单位正是由......


·养父母与子女抚养关系解除条件有什么?
      养父母与子女抚养关系解除条件有什么?我国《民法典》有详细的关于怎样才能解除收养关系的说明和规定要求: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