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交通事故出院后有没有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出院后有没有误工费吗?交通事故出院后是然是有误工费补偿的,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误工费赔偿标准“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得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4、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5、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6、《条例》规定与最高法院《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前者的计算标准已如上所述,而后者是这样规定的: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赔偿标准高于《条例》规定。由于《条例》仅仅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因此,人民法院在确认该项赔偿额时有可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进行审理。同时,医院还应注意部分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项赔偿额的计算有专门的规定。7、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综合上面所说的,误工费是针对于受害者在交通事故中受了让无法工作而所申请赔偿的费用,但对于误工费的申请一般是必须要有误工时间还有误工的收入才能更好的进行计算,只要是因事故在休养不管是在医院还是在家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进行申请这笔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现在政府已经下发详细的通知,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交警会做出及时的处理。在进行后续的处理过程中就应该根......


·存疑不起诉案件撤案可以吗?
      存疑不起诉案件撤案可以吗?完全是可以的;如果有新证据可以重新起诉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


·对我们来说,家是能够为我们挡风遮雨的地方,能给我们带来温暖,
      对我们来说,家是能够为我们挡风遮雨的地方,能给我们带来温暖,消除一天琐事的烦恼,疲劳,正因如此房屋质量鉴定对我们来说,也是很重要的,有了稳定......


·二次笔迹司法鉴定的规定是什么
      找专长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司法鉴定在我国的民事......


·每逢节假日,交警部门都会在城市主干道设卡,查处过来车辆的违章
      每逢节假日,交警部门都会在城市主干道设卡,查处过来车辆的违章行为。对于涉嫌酒驾的,如果现场不具备抽血条件,交警会将涉嫌醉驾的车主安排到附近的......


·公司欠债会追究股东吗?
      公司欠债会追究股东吗?公司欠债,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追究法人个人财产抵债的,法人如果是公司股东的话,以其个人出资额或认缴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连......


·离婚后女方不要抚养费
      离婚后女方不要抚养费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支付子女抚养费是履行抚养子女义务的体现,作为义务支付抚养费肯定是必须的,但法律对此并没有强行规定,......


·职务作品单位不经作者允许使用可以吗?
      职务作品单位不经作者允许使用可以吗?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


·购买商品房查看哪些证件比较好
      购买商品房查看哪些证件比较好在实际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不管打算购买期房还是现房,此时购房者都应当对开发商的相关证件作出查看、审查,要是开发商证......


·劳动合同含欺诈怎么办?
      劳动合同含欺诈怎么办?合同欺诈包括合同的民事欺诈,也包括合同的刑事欺诈。合同的民事欺诈应当根据民法关于欺诈性合同的规定承担合同欺诈的民事责任......


·接到离婚诉讼传票怎么办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的,在法院受理了离婚案件之后,则就会向被告人发出传票。那么此时被告一方在接到接到离婚诉讼传票之后,又应该怎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