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律上代扣代缴是啥意思

代扣代缴是啥意思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负责对纳税人应纳的税款进行代扣代缴的一种方式。即由支付人在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从所支付的款项中依法直接扣收税款代为缴纳。其目的是对零星分散、不易控制的税源实行源泉控制。公司付给的私人劳务费不在代扣范围中,因为还涉及到征收营业税问题,所以应由个人凭个人身份证、公司支付证明(加盖公章)到税务局申请开具劳务发票并缴纳税款(8%左右),公司凭对方的发票支付并在税前列支。没有发票不能税前列支。二、用人单位代扣工资的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三、无故拖欠工资的除外情形“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因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除此以外其他情形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我们接触的最多的代扣代缴,其实就是由用人单位来代扣代缴员工的个税啊、社保费用啊等等,也就是说单位在代扣代缴这些钱的时候,并不构成克扣工资,但是代扣代缴的金额一定要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计算得来,不允许用人单位私自多扣员工工资,否则就会对员工合法权益构成侵权,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主体是怎样的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主体是怎样的挪用资金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


·超标的诉讼保全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超标的诉讼保全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超标的诉讼保全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超标的诉讼保全的法律规定是超标的保全属于保全错误,法院应当主动或者......


·不论是原告起诉还是被告反诉
      不论是原告起诉还是被告反诉,只要有一方提起了诉讼,那么就要有相关的材料来证明;二、对于需要上诉或反驳的事情有有力的证据来支持,证据不足或者无......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私人生活安宁”纳入隐私权,随意打扰他人私人生活安宁可能违法
      “私人生活安宁”纳入隐私权,随意打扰他人私人生活安宁可能违法私人生活安宁纳入隐私权的规定有什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32条......


·死刑缓刑两年,这两年起价要坐牢吗
      死刑缓刑两年,这两年起价要坐牢吗死缓里面的期限是固定的,法律中直接规定为两年,也就说这两年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的话,之后才会根据实际情况看减......


·法律规定杀人会判死刑吗?
      杀人会判死刑吗答案是不一定,会不会被判死刑,需要根据案件情况。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交通事故中无责方是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
      交通事故中无责方是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和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1、机动车与非机......


·一、继承法规定自书遗嘱可以打印吗?
      一、继承法规定自书遗嘱可以打印吗?自书遗嘱可以打印,但是需要立遗嘱的人签字盖章,并且需要注明日期。对自书遗嘱的要求是: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


·刑事案件中检察院批捕是否公示
      一、刑事案件中检察院批捕是否公示?检察院批捕后一般是不会公示的,刑事诉讼法有没有规定检察院批捕后必须要公示,依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


·如何发起商标权的侵权投诉
      可以向市工商局商标管理处或者工商分局商标广告合同管理科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工商总局对商标侵权受理规定为出具书面请求,其中请求书应当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