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离婚了一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了一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二)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二、离婚后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子女的抚养费一般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总之,一方在正常情况下不出抚养费的这种做法肯定是法律上坚决不允许的,但孩子的抚养费纠纷也属于民事纠纷,如果抚养孩子的当事人不到法院去起诉,国家有关部门不会主动介入抚养费纠纷的。只不过,抚养费的支付是一个长期性的问题,有些人就算拿到了法院判决书,可能在整个过程中也都是隔三差五的支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律师辩护词格式是什么样的
      律师辩护词格式是什么样的律师辩护词在整个庭审的过程中代表着该律师对自己代理方的意见,同时,法官在庭审中也要看律师辩护词,再根据其他证据对案......


·买房子手续的第一步:看房验明产权是关键
      买房子手续的第一步:看房验明产权是关键看房时一定要看土地、房屋产权的关系是否是明晰的,有无遗留的纠纷问题,防止一房两卖。注意有无抵押或共有......


·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一、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


·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与赔偿金可以并存吗?
      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与赔偿金可以并存吗代通知金与赔偿金不能并存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前提是: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中处罚的权力是什么?
      当一些人在日常的行为准则上触及法律的底线犯法时,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对于一些犯罪情节轻的人来说,为了给予惩戒,在执法时,国家赋予公安机关行......


·生活需要用金钱支撑,这句话真的不假。买房,对于当代的年轻人来
      生活需要用金钱支撑,这句话真的不假。买房,对于当代的年轻人来说,就已经是很困难的了。大部分人都需要家中长辈的经济支援。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接......


·女职工违法生育单位可以扣工资吗
      就我国目前的计划生育政策来看,女职工想要生育子女的,也是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准生证等手续才行。那要是出现女职工违法生育的情况,此时单位可以以......


·版权登记有什么意义?
      版权登记有什么意义?一、版权登记的意义是什么1.能帮助著作权人确定作品著作权的归属,避免在今后因为著作权归属的问题产生纠纷。享有著作权的重......


·诉前财产保全所需证据有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所需证据有哪些?诉前财产保全所需要的证据主要有: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申请保全的财物、金额......


·一、人伤交通事故理赔收款要收据吗?
      一、人伤交通事故理赔收款要收据吗?可以要求收款人出具收条,写明付款人、事由、金额、收款人及日期,可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


·什么是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什么是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为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行事,不得与债券持有人存在利益冲突。公司应当为债券持有人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