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不签劳动合同去哪里申请仲裁?

不签劳动合同去哪里申请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新入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直接签订试用期合同的做法是否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据此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条款的前提首先是同时约定了长于试用期期限的劳动合同期,如没有此前提,则双方就试用期的约定即使有协商的合意存在,也无法生效,反而会产生试用期期限“被视为劳动合同期限”的效果。(二)试用期工资与“转正”后工资的法律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据此规定,且抛开“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不谈,仅讨论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与试用期工资之间的关系,发现两者之间存在必须满足的法律要件,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而非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随意就两个数额进行自主约定。(三)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时间前提根据相关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此条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前提有两项: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合法有效的试用期;二是劳动者正处于试用期。两者不可缺一。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成立关系的第一步,这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只有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利益才可以得到保障,故申请签订劳动合同很有必要,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双倍工资,若用人单位不与采纳可以向法院上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结婚一年没结婚证离婚要退彩礼吗?
      一、结婚一年没结婚证离婚要退彩礼吗?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结婚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


·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人资格是怎么规定的?
      一、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人资格是怎么规定的?(一)具有司法鉴定各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司法鉴定工作二年以上的;(二)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


·绑架罪与诈骗罪竞合怎么处罚?
      绑架罪与诈骗罪竞合怎么处罚?一、绑架罪与诈骗罪竞合怎么处罚?绑架罪与诈骗罪竞合会按照最重的犯罪行为判处刑法,具体处罚如下:首先,绑架罪与......


·女方怀孕后是否可以要求离婚
      女方怀孕后是否可以要求离婚?我国婚姻法对妇女的权益实行特别保护,女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对女方没有限制。也就是说女方......


·后车追尾前车逃逸怎么办?
      后车追尾前车逃逸怎么办?对于交通事故逃逸的,尚不构成犯罪的,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逃逸......


·公司法股份回购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法股份回购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在我国当前的市场环境中,由于公司发展的需要,在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及其创始股东、控股股东都会接受股份回购,以推......


·怀孕期间的妇女能被判死刑吗
      怀孕期间的妇女能被判死刑吗要是女性在羁押时怀孕的话,按照我国现行的规定是不能适用死刑的。《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


·怎样才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怎样才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于商品房来讲,原则上需要在开发商修建好了之后,才能销售给购房者。但我国也是允许提前销售商品房,也就是进行商品房......


·起诉离婚都注意哪些事项
      起诉离婚都注意哪些事项一、起诉离婚都注意哪些事项(一)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


·股东实物出资公司法中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股东实物出资公司法中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我们知道,股东联合出资成立公司已经成为现代公司成立的重要途径,并且股东出资方式多种多样,比如实物出......


·文山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是否合法
      文山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是否合法一、什么是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又称无担保贷款,或者是信用贷款。主要面向有稳定收入来源的个人发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