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财产平分公证书需要哪些材料办理?
1、需要的材料有: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2、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办理公证的地点:
首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是符合要求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然后,需要双方拿着前面的材料去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
3、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办理公证的手续、流程如下: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上几种材料: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离婚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
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
按照合同法,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二:
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内容也相应体现在两方面: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合同法有关履行的规定。
但值得注意的是,财产分割协议却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这一点与诉讼离婚中形成的调解书不同,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的内容虽然也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但这种协议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其内容的合法性经过司法审查,所以,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部分具有强制执行力。
而财产分割协议则不同,法律并没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分割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的审查职权,婚姻登记机关只在形式上进行审查。
由于未经过司法审查,因财产分割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与其他合同一样,必须先经过合法性审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确认,待形成裁判文书后,可申请执行。
所以,财产分割协议后不得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财产分割协议是协议离婚的一部分,与离婚诉讼是两种完全独立的离婚制度,二者在具体程序操作上是不可互用或混同的。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贯穿了包括财产分割在内的每一个环节。
在财产分割协议中,一方可将自己的财产以财产分割的名义给予对方都可(与此对比,诉讼离婚中则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一方个人财产只能出于其他理由。)。承接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的财产分割协议只能作为协议离婚的一个环节而不可独立于协议离婚之外,不能用于诉讼离婚中。
三、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时效
协议离婚对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应当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八和九条的规定。
不应适用婚姻法第四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这些规定的立法本意是就诉讼离婚而言,司法解释一的第三十一条规定 “出现《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情况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但如果在协议离婚中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就不应当适用“两年”的时效规定,而应适用司法解释二的第八条和九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即诉讼时效为“一年”的规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夫妻在离婚时为了防止各自的财产有什么损失的话,那么是可以选择公证的方式来进行解决问题,但公证也是必须要提交公证的材料,还要慎得对方的同意,这样公证出来的结果才会有法律的效益,所以,法律是可以帮助我们解决一切的困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当事人批捕后最迟多久判刑
当事人批捕后最迟多久判刑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三十七天,但经批捕后逮捕,则可继续羁押,一般侦查期限是两个月,但经批准后可延长。侦查终结后移送审......
·共同专利权人怎么行使权利
共同专利权人怎么行使权利1、约定优先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这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专利作为一种各专利权人......
·关于遗产继承财产该如何分割?
关于遗产继承财产该如何分割?要按照继承法的法律分配原则进行。同一顺序继承人要均等分配。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分配时要注意遗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
·偷税漏税该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偷税漏税该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1、客体要件逃税罪的客体是指逃税行为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
·可变更合同诉讼时效为多久
可变更合同诉讼时效为多久一、可变更合同诉讼时效可变更合同诉讼时效适用于除斥期间1年。《民通意见》73条规定对于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在装卸队摔伤误工费谁来承担?
在装卸队摔伤误工费谁来承担?这应该是属于工伤,如果认定为工伤,产生的误工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
·办理著名商标续展的时间是多久
办理著名商标续展的时间是多久不管是一般注册商标,还是著名商标、驰名商标,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都是只有10年。不过在保护期届满之前,商标权人可以申......
·行政强制执行应具备条件都有哪些
行政强制执行应具备条件都有哪些一、行政强制执行应具备条件都有哪些(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
·由于无法清算债务人不能破产时,债权人该怎么办
由于无法清算债务人不能破产时,债权人该怎么办无法清算债务人不能破产时,债权人应如何?无法清算债务人不能破产的具体含义是指申请破产的债务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