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案辩护词什么时候提交给法官
一、抢夺案辩护词什么时候提交给法官?
辩护词通常情况下在庭审结束后递交审理案件的法官。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
二、抢劫罪《刑法》条文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就算是初出茅庐的律师,在受理了抢夺案件之后不可能在写辩护词的时候都是一片空白。当然有些律师的辩护词提出的这些辩护意见就非常的中肯,所以律师也要注意在写辩护词的时候不要单方面的跟公诉方持截然相反的态度,写辩护词其实也是讲究相关的技巧的,这就看律师个人的水平高低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全款购房他项权证需要办理么?
全款购房他项权证还需要办理么?全款买的房子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的话,就只有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因为不用按揭,所以也没有不动产登记证明(以前的他项......
·重婚无过错方可以请求赔偿吗
重婚无过错方可以请求赔偿吗?1、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即使被告被判处重婚罪,......
·医疗过错鉴定做不出法院驳回诉送请求该怎么办?
医疗过错鉴定做不出法院驳回诉送请求该怎么办?一,什么是医疗过错鉴定?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在经鉴定......
·拘留期间律师多久可会见一次
看守所在收到律师辩护人的会见请求后的48小时内安排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如何办理涉外收养公证?
如何办理涉外收养公证?每对夫妇都希望拥有自己爱的结晶,当这种美好的愿望无法实现时,人们便会收养子女,一方面完成自己的心愿,另一方面给那些没......
·一、房屋买卖合同夫妻共同财产规定有效吗?
一、房屋买卖合同夫妻共同财产规定有效吗?夫妻共同财产未经共有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可分为两种情况进行处理。第一,房屋产权登记......
·构成假想防卫是过失犯罪吗?
构成假想防卫是过失犯罪吗?构成假想防卫是过失犯罪。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如果......
·劳动仲裁开庭后多久能拿到裁决书
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案件受理之日起四十五日之内拿到裁决书。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沙坪坝区农村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沙坪坝区农村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农村征地的情况日益增多。特别是涉及到农村房屋的征地,房屋是农民的立身之......
·直系亲属继承房产要交税吗?
直系亲属继承房产要交税吗?一、直系亲属继承房产要交税吗?直系亲属继承房产是不需要交税的,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