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非法集资证据不足拘留多少时间

非法集资证据不足拘留多少时间?如果非法集资,其行为就触犯了《刑法》,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刑事案件,需要相关的证据证实,被刑事拘留后,办案单位会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果证据不足,检察院就不会批准,办案单位就必须放人。公安机关办理时间最长为三十日,检察院审查时间最长时间为七日,因此,最长时间为三十七天。二、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 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1、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 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2、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 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刑事拘留的过程当中,法律上没有规定刑事拘留阶段就必须取得了重要的犯罪证据,只要有线索表明当事人有可能涉嫌参与了非法集资,属于非法集资的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就可以先拘留。无论有没有证据,也无论是非法集资还是其他的刑事案件,37天是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的判刑标准是什么?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的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七十条【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明知是不合......


·安徽网络诈骗多少
      安徽网络诈骗多少钱立案标准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以及微信等聊天工具的发展,不少犯罪分子,开始通过冒充好友等方式来进行网络诈骗,其实,不管是对于网络......


·父母赠与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赠与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二、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遗嘱继承或赠与......


·在过去,由于处罚较轻,人们在潜意识中都不把醉驾行为和犯罪划等
      在过去,由于处罚较轻,人们在潜意识中都不把醉驾行为和犯罪划等号。随着,新的法规的实施,对醉驾的遏制作用显而易见。那么,我国法律规定醉驾抽血要......


·恶意欠薪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人们经常说的恶意欠薪罪其实也就是指《刑法》中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只不过有的人习惯性的称之为恶意欠薪而言。此时在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之前,......


·挂名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有什么风险?
      挂名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有什么风险1、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故意或过错,造成公司利益受损,应向本公司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


·合同附随义务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附随义务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规定只要是签署劳动合同就需要履行附随义务,虽然当事人之间建立合同关时,并不会特意的将附随义务的内容记载在该合同......


·退补侦查的原因有哪些?
      一、退补侦查的原因有哪些?证据不足够而要退回公安部门进行侦查一类是实体性事由,一类是程序性事由:(1)退回补充侦查的实体性内容是弥补侦查......


·公司未提前通知无故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公司未提前通知无故辞退员工怎么赔偿?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


·交通事故认全责后该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由交通管理部门确定事故责任人,如果交通事故由一方过错造成,则全责方需要按照规定承担所有的赔偿费用。那么,如果交通事故认全......


·离婚孩子多大可以判给父亲
      离婚孩子多大可以判给父亲除了未满两周岁在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是会判给母亲外,其余时候均有可能判给父亲。以下情况为判给男方的法定情形:1,女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