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乘客打司机造成的事故由谁承担刑事责任

乘客打司机造成的事故由谁承担刑事责任?一般是由动手打人的乘客承担刑事责任的,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同的是,该罪属于行为犯,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能构成该罪。因此,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什么特征?1、本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所谓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其本质特征表现为不特定性,即这类犯罪的危害不是限于特定个人和财产,对于其侵害的对象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往往在事前无法确定,也无法预料和控制。如果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所侵害的不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而只是特定的个人的人身权或者特定的公私财产,则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其所侵害的客体,以侵犯人身权利罪或者侵犯财产罪论处。2、本类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具体行为方式多种多样。有的犯罪方法特别危险,如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决水等;有的犯罪对象直接关系着公共安全,如汽车、火车、飞机、船只等交通工具和交通、电力、通讯、煤气等公共设施,一旦遭到破坏,就可能给公共安全造成巨大的损害。由于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行为既包括已经造成实际损害结果的行为,也包括虽未造成严重后果,却足以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活安全的行为。因此,只要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足以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就构成犯罪。但是,过失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才能构成犯罪。3、本类犯罪的主体,既有一般主体,又有特殊主体。大多数犯罪都是由一般主体构成,如放火罪、破坏交通设施罪、劫持航空器罪等。少数犯罪是由特殊主体构成的,如丢失枪支不报罪,重大飞行事故罪等。另外,本类犯罪中,有的犯罪可以由单位构成,如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有的犯罪只能由单位构成,如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而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年满14周岁的人就应当负。4、本类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两种罪过形式,即有的犯罪是故意的,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如放火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等;有的犯罪必须是出于直接故意,如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有的犯罪是过失的,如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抢夺司机的方向盘,因为坐错站坐过站而和司机大打出手,扰乱司机正常驾驶的这些乘客素质不仅非常的低,而且是拿其他一车人的生命安全在开玩笑。尽管其他乘客的冷漠的态度往往也是引发恶性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但动手殴打司机的性质更加恶劣一些,无论是否造成交通事故,都有可能要被判刑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是什么?一、在线工程抵押的概念和法律规定所谓在建工程,是指正在建设中的固定资产建设或改良工程。关于在建工程抵押问......


·连带责任的担保期限
      在《民法典》中有规定,在双方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在债权人债务期限满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保证人需要承担债权人未履行的责任。若是在保证期内,债权人......


·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管辖机关怎么定?
      现在国内,许多喜欢用信用卡投资的朋友,应该都用听说过恶意透支信用卡吧,那么,您对于信用卡的保障问题,以及知道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管辖机关怎么定......


·女职工怀孕期间合同到期公司可以不续约吗
      女职工怀孕期间合同到期公司可以不续约吗?这是很多公司在为了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经常碰到的问题。我们可以肯定地告诉您,怀孕期间,即使合同到期,除非劳......


·在当今这个社会,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建设工程也在不断
      在当今这个社会,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建设工程也在不断的完善和发展,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建设工程质量是一大难点问题,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


·我们发现现在有部分未成年人名下也是有房产的,也就是说从法律上
      我们发现现在有部分未成年人名下也是有房产的,也就是说从法律上面讲,未成年人对该房产拥有所有权,也就是可以对房屋作出相应的处理。但此时毕竟未成......


·车祸无人员伤亡误工费应承担吗?
      车祸无人员伤亡误工费应承担吗车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不需要承担误工费用,但如果无责任方需要处理交通事故造成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主张误工费......


·交强险无责任赔偿限额是多少
      交强险无责任赔偿限额是多少?交强险无责任赔偿是交强险的一大特色,其这样规定也是为了最大限度保障第三人的权益,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关于交强险......


·如何认定投放危险物质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如何量刑
      氰化物、砒霜等属于剧毒物质,能对肌体发生化学或物理化学作用,因而损害肌体、引起功能障碍、疾病甚至死亡。如果行为人故意投放此类毒害性、放射性、......


·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怎么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


·专利纠纷应该如何避免 ?
      专利纠纷应该如何避免?一、专利纠纷应该如何避免1、建立预警机制,防范于未然第一、在产品开发期,进行专利检索。“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为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