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条件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条件
  
  目前,只有三种情况可以向该基金申请费用:
  
  (一)抢救费用超过了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这种情况下治疗是不能中断的,当然也不能让医院白治疗,这种费用国家来出;
  
  (二)肇事车辆没有买交强险的,这个很多人都说了,现在的车辆咋可能不买交强险呢,不买就不能上路,大家别忘了,有很多马大哈交强险过期了不知道的也算没买,还有就是农村用的拖拉机,你说他会买交强险么;
  
  (三)当然就是肇事者跑了,也找不到人,这种情况下也只能走这个基金了。
  
  其中发生以上任何一种情形都可以申请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进行先行垫付,一般来说,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的适用前提,一般是发生在道路内的事故而导致的人身伤亡,但是对于在道路之外的事故导致的人身伤亡,也可以申请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流程
  
  (一)垫付抢救费用的流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包括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的抢救费用申请及相关材料;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审核:收到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律规定和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并且会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告知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和医疗机构:
  
  a、是否属于上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情形;
  
  b、抢救费用是否真实、合理;
  
  c、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认为需要审核的其他内容。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结论:如果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相关费用打入医疗机构账户;对不符合垫付要求的不予付款并向有关医疗机构说明理由。
  
  (二)担负丧葬费用的流程
  
  受害人亲属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提交:
  
  a、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
  
  b、本人身份证明。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结论:对符合垫付要求的,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标准垫付丧葬费用,并书面告知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不符合垫付要求的不予付款并向医疗机构说明原因。
  
  三、交通事故的社会救助基金需要偿还吗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本办法垫付抢救费用和丧葬费用后,应当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发生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情形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侦破后,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关单位、受害人或者其继承人有义务协助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追偿。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是垫付资金,没办法还或者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没办法给钱治疗的,就可以申请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一般是由受害者亲属提出书面申请。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婚姻法中涉及公司财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一、婚姻法中涉及公司财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婚姻法中涉及公司财产分配的规定是可以协商对公司财产进行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9条离......


·公民财产侵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公民财产侵权诉讼时效是多久?对于财产损害的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


·《? 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


·保护商标权的期限是多久
      保护商标权的期限是多久我国的商标权具体还包括了一些小的权利,有独占权、处置权、使用权、禁止权、续展权等等,但另一方面法律对商标权的保护也是规......


·一、安全监护人的职责要求是什么?
      一、安全监护人的职责要求是什么1、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项目负责人、安全监护人负责检查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检查现场是否达到施工条件......


·口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举证?
      口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举证?公司口头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举证的时候可以带着劳动合同、工作证、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


·试用期合同到期还有效吗?
      试用期合同到期还有效吗?为了使得自己有更多的选择,在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职员可以会要求签订试用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合同到期还有效吗?我们知......


·新劳动法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新劳动法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1、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


·债务纠纷中法律支持借条还是欠条
      债务纠纷中法律支持借条还是欠条?借条和欠条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它们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借条对应的法律关系是借贷关系,就是一方借钱给另一方;欠条......


·校园网络贷款合法么?还不上怎么办?
      随着现在社会的不断进步,随之而来的生活压力经济压力也迎面而来,好多银行也开始推出了信用卡,使行这个月借下个月还的模式为这些人减轻压力,但也有......


·如何识别合同风险
      如何识别合同风险了解了合同的风险就要知道如何去识别和防范。合同风险识别要求列出所有与合同相关的关键控制点、风险来源、产生条件。风险识别的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