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债务纠纷中法律支持借条还是欠条

债务纠纷中法律支持借条还是欠条?借条和欠条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它们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借条对应的法律关系是借贷关系,就是一方借钱给另一方;欠条对应的法律关系比较多,可以是欠货款、分红、投资款等各种情况。但不管是借条还是欠条,只要符合法律规定,都可作为证据使用的。无论借条还是欠条,都是3年的诉讼时效,索要借款或欠款时可以通过电话录音、短信、聊天记录固定证据或在借条或欠条上让对方签字确认还款等方式保证不要超过诉讼时效,否则合法权益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二、欠条与借条的区别有哪些?1、代表的法律关系不同。欠条仅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结算,能表示出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并非一定是借贷关系,说明在出具欠条之前或者之时,债权人和债务人就存在债权债 务关系。而借条实际上是一种借款合同的凭证,或者说是一种简化了的借款合同,说明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是借贷关系,产生的是借贷之债。2、使用的情形不同。“欠条”是在双方有业务往来,但是相关账款尚未结清,在结算的时候,应付款一方向应收款一方开具的书面凭证。而“借条”则一般用在向自然人或者企业借款的情况。3、产生的原因不同。欠条可以是借贷之债产生的,也可以是侵权之债亦或是合同之债。而借条一般是借贷之债产生的。三、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长?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2、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3年)。3、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没有写明还款日期是我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受最长20年保护期限的限制。综上所述,在债务纠纷中,不会因为债权人手中有欠条,没有借条,而不能主张债权,但我们建议把钱借给别人的时候,最好是让对方写借条,因为欠条的范围比借条广一些,像是拖欠货款的也可以写欠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公安机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规定是什么?
      公安机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规定是什么?公安机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规定是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北京旅游诉讼律师费如何收取?
      北京旅游诉讼律师费如何收取?北京旅游诉讼律师费如何收取?根据《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规定:代理民事、经济、行政......


·一、无期徒刑假释是多少年?
      一、无期徒刑假释是多少年?无期徒刑假释是10年的时间。假释考验期限,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


·员工进行工伤鉴定费由谁承担?
      受了伤的员工想要维权第一步应当进行工伤鉴定,否则就没有依据和理由向公司索要赔偿了。但是工伤鉴定并不是免费的,需要员工到专门的鉴定机构,交纳了......


·关于立案标准
      关于立案标准对现场查获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达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醉酒标准(≥80mg/10......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什么意思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什么意思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


·如果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
      随着时代的变化,对于离婚人们已经不同过去,拥有那么多的执念,离婚在我们现代生活中是普遍存在的。离婚,涉及到的内容有很多方面,其中离婚财产的分......


·遗嘱成立的必备条件(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成立的必备条件(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


·身份证过期了能取票吗?
      身份证过期了能取票吗身份证过期了不能取票,身份证申领和制发的基本程序是:公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申......


·离婚后抚养费该怎么支付
      离婚后抚养费该怎么支付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3、如果协商一致,......


·聚众斗殴罪怎样认定的 怎样来认定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公然藐视国家的法纪和社会公德,企图通过实施聚众斗殴活动来寻求刺激或者追求某种卑鄙欲念的满足。犯罪的动机,已经不是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