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告知笔录时限是多久?
一、行政处罚告知笔录时限是多久?
送达就是单纯的七天。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就是行政机关在对行政相对人做出处罚决定前,告知其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及权利时所作的笔录,需要当事人签字确认才能生效。按照《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二、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是怎样的?
一般程序适用于处罚较重或情节复杂的案件以及当事人对执法人员给予当场处罚的事实认定有分歧而无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
一般程序的具体内容有:
1、调查取证;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三、执行行政处罚的原则是什么?
行政处罚的执行应当遵守下列原则:
1、当事人自觉履行原则;
2、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原则;
3、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但是,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除外。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加处罚款、拍卖查封或扣押的财物、划拨冻结的存款、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等措施。
综上所述,当事人在违反了法律规定之后,只要没有涉及到犯罪行为的,那么一般都会受到一定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一般会对当事人进行笔录,作出最后的处罚决定的时候会对其进行告知,这些步骤的实施都是有一定的期限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交通事故车损和人伤一起赔付吗?
交通事故车损和人伤一起赔付吗可以。有人受伤的立即报警处理,等待交警进行认定责任,对于车损的赔偿可以按照下面的内容确定:保险人出具的定损单......
·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有什么条件
监外执行有什么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
·辞退员工的工资补偿要交个税吗?
辞退员工的工资补偿要交个税吗?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
·怎样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流程
怎样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流程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流程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
·工会提出工伤认定时效一般是多久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除了用人单位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外,受伤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也是有权提出认定申请的。但在具体的时效要求上面却......
·商标相近构成侵权吗
如果经过原有商标的公司同意,不是侵权,私自的,是违法的,算侵权。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
·劳动争议处理的方法都?
劳动争议处理的方法都有哪些一、劳动争议处理的方法有哪些1.协商(和解)(1)协商达成一致,应当签订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
·无证驾驶造成损害交强险会赔偿吗
无证驾驶造成损害交强险会赔偿吗一、无证驾驶造成损害交强险会赔偿吗首先,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
·通知被害人不批捕决定有必要吗
通知被害人不批捕决定有必要吗有必要。现行法律法规对通知被害人不批捕决定尚无规定。刑事诉讼法第88条至第90条规定,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
·一、婚内出轨离婚分财产该如何进行?
一、婚内出轨离婚分财产该如何进行?一方出轨,离婚财产的分割应遵循的规定:1、双方协商决定。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