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拨划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有效期是多久?

拨划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有效期是多久?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也可以对划拨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并可依法出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所有,但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这并不表示可以无限期、无条件使用土地。政府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这时,原土地使用随之终止。依法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批准的用途和面积使用土地。土地使用者如需改变划拨土地的用途前,或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进入二级市场进行转让、出租、抵押前,应向市、县区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办理报批手续。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的,应先到规划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进行房屋转让的,须先经其主管部门或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二、哪些土地是划拨方式取得的?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主管部门登记、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综上所述,国有土地使用证上面会注明土地性质,是划拨还是出让。一般来说,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国家重点水电工程项目用地及政府部门用地都是划拨性质,这样的土地使用没有期限的要求,土地使用证也不会记载使用年限。当然,这不是说可以永久使用,国家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有偿回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原始股权投资的好处有哪些?
      原始股权投资的好处有哪些?在现今的证券市场中,赢利和发财一直是企业以及投资股民对于原始股的印象。由于原始股的成本很低,利益丰厚。所以许多投资......


·公司法重大事项否决权是怎么解释?
      在公司中处理重大决策时并不是一个说了算,而是由董事会进行商讨说了算,但是在进行决策的时候董事会是有一票否决权的,也就是需要通过所有的董事同意......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逃逸不一定会拘留。虽然有逃逸行为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逃逸不一定会拘留。虽然有逃逸行为,但是根据案情还不够交通肇事罪,不用刑事拘留。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00元以上......


·意外事故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其中大多数都是因为劳动关系而
      意外事故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其中大多数都是因为劳动关系而导致的伤亡事故,特别是在我们的工厂还有工地上因劳动而造成的伤亡事件最多,如果发生......


·意外经常发生,但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每次醉驾死亡的案例都时刻警
      意外经常发生,但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每次醉驾死亡的案例都时刻警示人们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中国是一个车辆很多的国家,不过真正遵守交通规则的人却不多......


·辞退三期员工怎么赔偿多少钱?
      辞退三期员工怎么赔偿多少钱?一、辞退三期员工怎么赔偿多少钱?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违犯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费用如何计算?
      在不慎发生医疗事故想要申请医院予以赔偿的话,首先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您知道,申请医疗事故是需要交付一定的申请费用的,那......


·装修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处理
      搬新屋,本来应该是件皆大欢喜的事儿,可钥匙刚刚到手,装修公司的电话便络绎不绝地打来,甚至能够准确地说出自家的门牌号以及自己的姓名等信息,这令......


·工伤赔偿金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工伤赔偿金是夫妻共有财产吗不属于。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亦即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一方工伤的补......


·何时可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何时可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当事人向法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要求不再适用《民诉证据规则》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而变为“举证期限届满前”。......


·一、向对方追讨抚养费合法吗?
      一、向对方追讨抚养费合法吗?向对方追讨抚养费是合法的,法院判决后,对方不履行,不支付抚养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的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