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私生子可以要求分割财产吗?

私生子可以要求分割财产吗所谓的“家产”,就是家里的财产,这是老百姓一种笼统的说法。实际上,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任何财产都必须有个所有权,也就是说,财产是归谁所有的。在知道了财产的所有权归谁以后,才能知道谁有权处置财产。从名称上而言,家产的所有权属于整个家庭所有。但实际上,当发生特定的事件以后,家产可能就需要分家析产。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歧视和剥夺。这里的非婚生子女就是私生子,就是男女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生育的子女。既然法律规定了私生子有和婚生子女一样的权利,那么婚生子女享有的继承权,私生子也同样享有。因此,私生子可以分家产。私生子怎么分家产?遗嘱继承,是指立遗嘱人在遗嘱中明确写明,在其死亡后财产由谁予以继承。也就是说,私生子的父母可以在遗嘱中写明,在其死亡之后,哪些财产由私生子继承。遗嘱继承是立遗嘱人意志的合法表达。因此,只要遗嘱中明确写明私生子有权继承那些财产、分哪些家产,那么其他任何人都无权干涉和阻碍。甚至,哪怕立遗嘱人在遗嘱中把属于自己的全部家产都由私生子继承,这也是无可厚非的、合法的。法定继承,是指在死亡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死亡人的财产按照法律的规定予以继承。按照目前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法定继承下,配偶、子女和父母处于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地位。也就是说,死亡人的财产由配偶、子女和父母平均继承。法律明确规定,这里的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还包括非婚生子女,也就是所谓的私生子。因此,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私生子是可以分家产的,任何人无权剥夺其继承权。综上所述,句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可以享有同等的权利,无论谁都不能对非婚生子女有剥夺和歧视,所以在财产的分割上,私生子也是可以继承的,除了部分家产,赠与人对这份家产有特殊的处理,或特别赠与其他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广州市工伤死亡赔偿是什么?
      一、广州市工伤死亡赔偿是什么?广州市工伤死亡赔偿是: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


·刑事诉讼回避的适用情形是什么
      刑事诉讼回避的适用情形是什么在下列情况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应当申请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


·医疗纠纷的赔偿标准
      医疗纠纷的赔偿标准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中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


·刑法危害公共卫生罪表现形式有哪些
      公共卫生一般是哪个国家都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如果不注意公共卫生的话,很可能引发大规模的瘟疫,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的伤害。现如今公共卫......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同居怎么处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同居怎么处罚?在现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违背法律的行为都是不值得提倡的,也就是说需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在我们的现......


·不管是哪一方当事人要想解除劳动合同,此时都需要在符合法律规定
      不管是哪一方当事人要想解除劳动合同,此时都需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同时最好事先了解清楚应该通过哪一种方式来解除。那具体说到解除劳动合......


·工地受伤老板不赔偿怎么办?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


·提起离婚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
      在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并不是就不能离婚了,此时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具体提起离婚诉讼也是有一点流程要求的......


·非法同居如何处罚 如何处理非法同居
      一、什么是非法同居?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法律上并没有非法同居一说,非......


·监狱办假释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一、监狱办假释的具体程序是什么假释的程序是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


·股权转让手续流程是什么?
      股权转让手续流程是什么?一、股权转让需要办理哪些手续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经过以下手续:1、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