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夫妻离婚肯定会涉及到一个财产的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

夫妻离婚肯定会涉及到一个财产的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权的一个问题,那么在夫妻离婚后的任何的时间里,那只要一方或者是双方的情况以及一些抚养的能力发生了比较大的一个变化的话,那么都可以提出变更子女的一个抚养权的要求。那么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的话一般都会先由双方来进行协商,然后确定。如果协商没有成功的话,那就可以直接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来变更判决。首先,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吗,当然可以。在我国的有关规定的第十六条规定,有这样写道:一方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的话,只要有下列的任意条件之一的话,那么人民法院都会给予支持的。第一,如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那一方得了一些比较严重的疾病或者是因为伤残,没有办法继续抚养子女了,那么这时候就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因为一方患病或者是伤残必然会影响到对孩子的一些照料或者是教育,那么从孩子成长的出发,从孩子成长的角度来看的话,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一个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因为要从孩子的健康成长的角度来看待。第二,如果有子女的抚养权的一方在跟子女一同生活的时候并没有尽到自己的抚养的义务或者是有虐待子女的行为的话,又或者是对于子女共同生活的这么一个情况下,对子女的身心健康,有一些不利的影响,那么这时候也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因为有的父母在离婚的时候争夺抚养权并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条件,而是为了在财产分割的时候达到一些报复的目的。那么目的一旦达到了之后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了,不履行自己的一个抚养的义务,有的甚至还会对孩子进行打骂,或者是虐待,如果有这种情况的话,那就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第三,在十周岁以上十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愿意随另一方生活的话也是可以变更抚养权的,因为在十岁以上的未成年属于限制行为的能力人,那么也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一些民事的行为活动。那在父母离婚的时候,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的子女的抚养的归属权,这时候应该听取孩子的意见。然而在离婚的时候并不满十岁,但是过了几年已经过了十岁。以后如果孩子明确地表示自己更愿意跟另一方一起生活的话,那么就可以申请变更孩子的一个抚养权。第四,如果有一些其他的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话,那么这个的话是属于一个兜底的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的解释的时候考虑不到的问题,那司法解释就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的裁量权,所以在这里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话,那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于客观的一个情况,或者是主观的一个认识来判断究竟要不要变更孩子的一个抚养权,所以综上所述的话,我们可以知道只要拥有孩子的抚养权的一方,如果存在了上诉情况的任何一种情况之一的话,那么就可以直接去申请变更孩子的一个抚养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国家对工程质保金的规定
      国家对工程质保金的规定一、质保金的主要功能项目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业主)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


·受害方家属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可以听说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例如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直接导致受害者严重的身体损伤,这时候除了要支付所有的医疗费之外,如果受害者......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反悔是否可行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反悔是否可行人身损害赔偿协议顾名思义就是当事人就人身损害造成的损害,在充分协商之后达成的赔偿协议,一般来讲这样的协议在双方签......


·根据《民法总则》处理民事纠纷的意见是什么?
      根据《民法总则》处理民事纠纷的意见是什么民事关系是我国社会活动当中的主要关系之一。由于在生活当中,您每天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人和人之间产......


·一、夫妻离婚后子女的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一、夫妻离婚后子女的财产分割如何进行?夫妻离婚后子女一般是不参与财产分割的,夫妻之间的财产与子女没有关系,而子女的财产自然也不能因为夫妻离婚......


·法庭宣判时问不问认罪不认罪
      法庭宣判时问不问认罪不认罪?法庭宣判时一般会询问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的,最起码会询问犯罪嫌疑人对公诉方的公诉意见是否存在着争议,犯罪嫌疑人把自己......


·酒驾肇事和肇事逃逸的判刑标准一样吗
      酒驾肇事和肇事逃逸的判刑标准一样吗一、酒驾肇事和肇事逃逸的判刑标准一样吗?酒驾肇事和肇事逃逸的判刑标准不一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


·盗窃多少钱可以网上通缉
      盗窃财物价值达到一千元。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属于盗窃罪中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情形,经侦查确实属于诈骗行为的,就会被通缉,缉拿归案......


·行为人出发在路属于犯罪预备吗?
      出发在路属于犯罪预备吗根据刑法,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去犯罪地的路上应当属于犯罪预备,此时尚未进入犯罪现场,实际犯罪行......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刑罚是怎样的?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刑罚是怎样的?一、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刑罚是怎样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刑罚一般是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公司以破产为由辞退员工合法吗?
      公司以破产为由辞退员工合法吗?一、公司以破产为由辞退员工合法吗?公司以破产为由辞退员工不一定合法,除非公司确实无法经营时自然与员工的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