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夫妻离婚后子女的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一、夫妻离婚后子女的财产分割如何进行?夫妻离婚后子女一般是不参与财产分割的,夫妻之间的财产与子女没有关系,而子女的财产自然也不能因为夫妻离婚而被分割。夫妻离婚分配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没有权利参与夫妻财产分割。家庭财产的分割是可以那样分的,你们夫妻二人可以随意处分你们的财产,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在你们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把家庭财产分成三份,夫妻双方各一份和孩子一份,对于此国家是无权干涉的。其实那一份可以看成是你们夫妻双方赠与给孩子的。关于孩子是否有权利分割家庭财产,他是没有这个法定的权利的,关键还是看夫妻双方的协商。有的家庭中,子女虽然成年但是仍然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收入也交给父母。这种情况下,需要先析产。即分清楚哪一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一部分属于子女的财产。析产完毕之后再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即使如此也不能视为子女有权利介入到父母的离婚诉讼中,分割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经常有这样的情况,夫妻离婚的时候共同约定把一些东西比如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这是可以的,属于父母双方对子女的赠与。扩展资料:离婚分割主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在结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范围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公司企业的出资额、股份以及个人独资公司;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一方对婚后取得财产主张属个人财产但是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的财产;其他婚后应归双方的财产。有部分的夫妻的离婚会直接将孩子也作为当事人进行协商,尤其是在财产问题上可能会出现有抚养权的一方要求让孩子也参与分割一份,但是在法律看来并不能简单地就让孩子也参与到财产分割来,因为夫妻的财产是他们二者而并非有孩子的份额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谁都无法预料到走在马路上会不会发生车祸,但我们在警惕车祸发生
      谁都无法预料到走在马路上会不会发生车祸,但我们在警惕车祸发生的同时还应了解下交通事故认定的有关事宜,毕竟真的发生车祸后就需要认定双方的责任,......


·丧假的范围包括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丧假的范围包括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丧假的范围包括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


·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取保候审,取保的条件有哪些
      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取保候审,取保的条件有哪些由于取保候审是一种相对较轻的强制措施,因此,很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后,家属第一时......


·债务起诉在谁的所在地
      有约定按约定中的规定起诉,没有约定就在被告方所在地起诉,或借款合同履行地。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


·哪些情况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
      哪些情况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2、当......


·交通事故时时刻刻都在发生,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一个原因就是违反
      交通事故时时刻刻都在发生,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一个原因就是违反交通规则,其中比较严重的一项就是醉驾,在醉酒状态下如果驾车出现交通事故的概率非常......


·一、北京回迁房买卖政策是什么?
      一、北京回迁房买卖政策是什么?1、北京目前可以进行合法买卖的住房主要是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新建商品房只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即可进行正常的产......


·哪些条件法院会判决不离婚
      哪些条件法院会判决不离婚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


·一、劳动合同带薪加班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带薪加班的规定是什么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


·公司裁员赔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裁员赔偿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什么情况离婚怎样才不交抚养费?
      我们都知道,离婚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要交付抚养费,但是如果不抚养一方经济困难,交不起抚养费应该要怎么救济,怎么处理抚养费的问题。什么情况离婚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