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未成年犯罪会坐牢吗,是怎么规定的?

一、未成年犯罪会坐牢吗,是怎么规定的?
  
  
  未成年犯罪视情节严重情况是不会坐牢的,而是会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相关规定是: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和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二、相关法律依据
  
  
  未成年人犯罪应不应该进监狱服刑,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如果未成年人被判处缓刑、拘役、管制的,则不会被送监狱服刑;如果被判有期徒刑,但在执行时予刑不满三个月的,则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也不会被送监狱服刑。
  
  
  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虽然属于未成年人犯罪,但仍应该收监服刑,但在执行时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九条 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和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
  
  
  三、《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
  
  
  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虽然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有酌情处理的减免的情况,但是视情节轻重程度,如果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或者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虽然不需要坐牢,但是会被送往少管所进行行为的矫正以及心理的辅导,预防再发犯罪行为的发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职工是孕妇劳动合同终止赔偿金怎么计算
      职工是孕妇劳动合同终止赔偿金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


·派出所能查出重婚罪吗?
      派出所能查出重婚罪吗?婚姻登记是在民政局办理的,所以你要去民政局查一下派出所有没有婚姻登记信息。重婚罪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公安机关一般......


·管辖权异议提出主体有哪些
      管辖权异议提出主体有哪些所谓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事诉讼法第127条对管辖权异议主体的表述为“当事人”,在......


·笔名被抢注商标怎么办?
      笔名被抢注商标怎么办?笔名被他人抢注商标是可以通过申请撤销商标或者直接起诉解决的,但是只有在存在明显危害个人权利的才可以获得救济。我国《商标......


·夺司机方向盘的法律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
      夺司机方向盘的法律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如果行......


·一、交通事故对受伤者的赔偿?
      一、交通事故对受伤者的赔偿有哪些交通事故人伤赔付包含的内容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


·关于担保物权分为哪三类
      关于担保物权分为哪三类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资产当做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合同债务时,债权......


·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怎么判刑?
      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怎么判刑?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的转让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的转让规定一、挂牌转让挂牌转让是指上市公司依法发行的股票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公开进行的转让或交易......


·中国对骗取票据承兑罪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中国对骗取票据承兑罪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规定自然人犯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处3年以下有......


·口头传唤的笔录中是否需要注明
      口头传唤的笔录中是否需要注明?需要,《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