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笔名被抢注商标怎么办?

笔名被抢注商标怎么办?笔名被他人抢注商标是可以通过申请撤销商标或者直接起诉解决的,但是只有在存在明显危害个人权利的才可以获得救济。我国《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对于姓名能否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因此,只要符合《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并不与在先商标权利发生冲突,姓名是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的。将名人姓名用于商标注册是否会侵犯名人合法的在先姓名权,要看其是否侵犯了法律的有关规定,要看行为人是否有恶意。商标权利人没有注册、使用该姓名的合法正当理由,而且在商品或者服务上恶意使用该商标,造成了贬损名人名誉;或者明显借用名人名气、声誉、身份等,谋取自身权益。《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而在先权利包括姓名权、字号权、著作权等等。《商标审理标准》中也有相关规定“未经许可,将他人的姓名申请注册商标,给他人姓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的,系争商标应当不予核准注册或者予以撤销。”姓名申请注册商标时,一定要区分普通人物姓名与知名人物姓名。普通人物姓名,只要其具有显著性,不与在先商标权利发生冲突,商标局将予以核准注册。而知名人物姓名,因其为社会公众所普遍知晓,社会公众一般会将该姓名与特定的公众人物相联系。即便此类商标已获得注册,当事人也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申请,请求撤销注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主张诉争商标损害其姓名权,如果相关公众认为该商标标志指代了该自然人,容易认为标记有该商标的商品系经过该自然人许可或者与该自然人存在特定联系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商标损害了该自然人的姓名权。 当事人以其笔名、艺名、译名等特定名称主张姓名权,该特定名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与该自然人建立了稳定的对应关系,相关公众以其指代该自然人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为保护知名人物在公众中的唯一形象提供了支持。《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一十三条??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第一千零一十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综上所述,如果是在社会上比较著名的公民可能会以其笔名在公众间获得一定的知名度,此时如果有商家借着该公民笔名的宣传价值而抢注了商标,的确存在有危害笔名所有者权利的情况的话是应当承担赔偿的责任的,但是如果是合法手段并且没有不利影响才是有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国务院令第9号  第一条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以下统称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以利于......


·工资9000扣多少个人所得税?
      9000元工资要扣190元的税。按照新个税标准计算,起征点调整为5000元。收入9000元减去5000元正好位于10%的档,则个税缴纳额=(9000-5000)×10%-210=190元......


·不可抗力的法律定义
      按照合同法第117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要相应地免除或减轻责任。合同法规定,......


·在现在这个离婚率超高的社会
      在现在这个离婚率超高的社会,离婚成了您茶余饭后的话题,夫妻双方离婚,除了财产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成了最主要的协商关键,我国法律......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还存在缔约过失责任吗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还存在缔约过失责任吗一、建筑施工合同无效还存在缔约过失责任吗依《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


·根据法律规定借条不还有什么事?
      根据法律规定借条不还有什么事?根据法律规定借条不还存在的法律后果是可能会面临着诉讼风险,如果债务人确实不还钱的,债权人是可以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


·遗失遗忘物立案标准是多少
      遗失遗忘物立案标准是多少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因为不小心丢了东西,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这应当属于遗失物。一般情况下,东西价值不大,我们也......


·工资拖欠多久算违法?
      工资拖欠多久算违法?工资拖欠多久算违法?拖欠工资全称是无故拖欠工资,即单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我国......


·关于知识产权具有哪些特征
      知识产权具有哪些特征从法律上讲,知识产权具有三种最明显的法律特征:1、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


·民警对于高空坠物怎样处理
      民警对于高空坠物怎样处理民警在接到公民高空坠物的报警之后,结合公民提供的确实的证据,就可以将其作为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来进行处理,以及帮助受害......


·股权交易流程都有哪些?
      股权交易流程都有哪些?一、股权交易流程都有哪些?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