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驰名商标对抗恶意抢注有哪些好处


  驰名商标对抗恶意抢注有哪些好处
  
  
  普通商标只能在获准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受到法律的保护,享有商标专用权;而驰名商标与其独创性和显著性而获得不同程度的跨类保护;
  
  
  驰名商标可以对抗其他人的恶意抢注;
  
  
  其它公司不得以该驰名商标作为域名注册;
  
  
  其它公司不得以该驰名商标作为公司名称注册;
  
  
  增加品牌的含金量,升值企业的无形资产,扩大企业的知名度,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企业可以据此制定商标知识产权战略,如非主申请商标的转让、许可等,获取不菲的商标许可和转让的收益;·
  
  
  增加政府和公众对企业的认同程度,加大侵权打假的力度,同时,在投资、信贷等其他领域将得到更多的优惠和支持;·
  
  
  如在国外受到抢注或侵权,驰名商标的认定无疑是决胜的筹码。企业可以向有关主管机构提起撤消或保护申请。
  
  
  从法律规定来说,驰名商标并非受全类保护,只能说可以获得不同程度的跨类保护,也就是说,可以根据驰名商标的驰名程度,获得不同程度的跨类保护。比如海尔,因为驰名程度非常高,工商部门在跨类保护时就几乎涵盖了全类,但有些驰名程度不是非常高的驰名商标,在一些不会造成公众误导的类别上就不会得到保护,比如不是很驰名的某某牌打火机,尽管是驰名商标,就不能禁止别人叫某某牌汽车。
  
  
  在实际执行中,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得到的跨类保护比较多,如商标局在审查商标注册申请以及工商部门在审查企业名称申请时,一般都会对驰名商标予以照顾,也就是说,如果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准备申请注册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上时,商标局一般都会主动地对这些商标不予核准注册,各地工商部门也会主动地不予核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者相类似的公司名称。
  
  
  但司法认定的驰名商标,很难享受到这样的待遇,因为由各地中级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并没有在国家工商总局统一备案和统一公告,商标局和各地工商局压根就不知道他是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当然不会主动地给予保护。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遇到别的公司侵权时,就只能自己提出异议或争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遇到外地公司把他的驰名商标作为公司名称时,他也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总的来说,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遇到侵权时,只能由拥有这个驰名商标的企业被动地通过打官司来维权,但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在遇到侵权时,却能得到工商部门的主动保护。
  
  
  驰名商标对抗恶意抢注的好处有很多,首先驰名商标在对恶意抢注以及相似商标上就有着很大的保护作用,并且对于一些假冒伪劣产品的商标,是能够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申请立案调查的。同时驰名商标可以防止其他抢注人的同类注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做工伤鉴定多久出结果?
      工伤鉴定就是在工作时候发生事故给员工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以及身体损害,这样额情况对于受害者来说就是一个灾难,更是一个很大的打击,因此我了保障员......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法律经验有哪些?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法律经验,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年限按照......


·传销是否属于非法集资?
      传销害人不浅,经常有新闻报道某公民被迫进行传销后发生人身伤害事件,全国各地包括首都都频繁发生此类案件。我们都知道传销本身的没收证件物品和监禁......


·留学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针对留学生的诈骗犯罪数量也在不断的攀升,其中就包括收取境外服务费的骗局,教育部也曾经对此发布预警,提示留学生警惕留学过程中的陷阱。一:模......


·成为股东的实质性要件是什么?
      成为股东的实质性要件是什么一、成为股东的实质性要件是什么?1、合法取得股权;2、名字记载于公司章程;3、名字登记于股东名册;4、名字登记于......


·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条件是什么?
      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条件是什么?关于法律援助在生活当中的运用率也是非常的普遍的。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法律援助不仅是国家要为一些特定人群提供的,而......


·国家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标准是什么?
      国家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标准是什么??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城市面积也在不断的扩大,不少城乡结合部居民将面临自家土地被征地及获得征地补偿等问题。......


·女方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女方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2、孩子虽然两......


·间接故意的情况都有哪些
      刑事犯罪中行为人的主观心态可以分为两种,即故意和过失。其中对故意犯罪的处罚相对要重一些。而在犯罪故意中还可以区分为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两种情况......


·民法典64条规定的是什么?
      民法典64条规定的是什么在我国工商局依法登记公司法人以后,公司就可以正常的进行经营和运转了。但是如果说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要变更公司法人的话,......


·一、被继承人的抚恤金怎么分配?
      一、被继承人的抚恤金怎么分配?1、老人在去世前有遗嘱处置财产,依照遗嘱分配。2、老人在去世前没有遗嘱处置其财产,可以由直系亲属协商分配;3、老人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