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国家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标准是什么?

国家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标准是什么??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城市面积也在不断的扩大,不少城乡结合部居民将面临自家土地被征地及获得征地补偿等问题。由于国家建设征地补偿标准的不断完善中,且每个地区的征地补偿政策都有些差异,因此不少人在面临征地问题时不知道该怎么判断得到的补偿是否合理,也可能会因物质补偿与当地政府协商不一致等问题产生矛盾。接下来就为您解答国家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标准。国家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的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具体由当地政府制定并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具体标准以当地政府的公告通知为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在面临征地补偿问题时,由于每个家庭的经济情况不一样,因此每个家庭所获得的补偿也会有所差异,征地补偿也与土地上的建筑物和植物有关,为避免不公平的补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明材料有哪些?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明材料有:通知、律师函、分期给付的承诺、证言、电话录音、短信等。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有:1.起诉......


·服刑期间假释多久可以申请一次
      一、服刑期间假释多久可以申请一次?假释在罪犯执行了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后才能申请,假释是由监狱机关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的。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


·劳动争议和解书有什么特征?
      劳动争议和解书有什么特征?一、劳动争议和解书的特征1、双方性。劳动争议协商是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争议,无第三者介入。调解、仲裁、......


·集资诈骗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集资诈骗是一种诈骗行为,诈骗方式可以分为个人诈骗和集资诈骗。一般来说集资诈骗的主体都是团体作案,有时还会打着企业融资的旗号进行诈骗。任何人在......


·最新网络诈骗案的特点有哪些?
      最新网络诈骗案的特点有哪些?最新网络诈骗案的特点有哪些?1.网络诈骗犯罪呈空间虚拟化、行为隐蔽化网络诈骗并不像传统I乍骗有具体的犯罪现场......


·一、离婚把孩子留给女方要给女方多少抚养费?
      一、离婚把孩子留给女方要给女方多少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


·集体土地使用证换证国有土地证可以吗?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政策也在不断的健全,在现阶段我国是实行土地国有制,那么企业和个人在使用国家土地时都要向有关部门缴纳土地使用税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公证后能改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公证后能改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公证后能改,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行为。......


·违章建筑新政策是什么?
      违章建筑新政策是什么?一、属于违建但不会被拆除的有哪些?1、强行拆除会影响重要建筑物主体安全有部分属于违建建筑物,但是和一些重要建筑物建......


·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有效一、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有效?我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


·妇女有可能构成强奸罪的说法合理吗?
      根据我国国家的刑法规定,构成故意强奸罪的犯罪嫌疑人将会受到法律手段的制裁,同时判处量刑。那么,妇女有可能构成强奸罪吗?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构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