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开除员工需要赔偿吗?
试用期内,如果劳动者不符合岗位的要求,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合同。
不需要支付劳动者补偿或赔偿;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情况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二、违法事项
不能超标准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三款
风险影响:
1.超过法定部分无效
约定的试用期超过《劳动合同法》规定时间的,超过的部分无效。超过法定的试用期限后仍然维系劳动关系的,将被视为已经过了试用期、进入正式劳动合同期,劳动者有权要求按照正式劳动合同期的标准获得劳动报酬,且用人单位不得按试用期的规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
2.行政处罚和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原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时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也就是说,对于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用人单位除应按照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之外,还要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转正”后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比如:小王与公司签订了二年的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工资为50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6000元。假如该试用期已经履行了5个月,则用人单位应当从第三个月开始每月按照6000元的标准支付小张赔偿金18000元(6000元×3个月),该赔偿金不包含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的工资25000元(5000元×5个月)。
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定了劳动关系后,也是需要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为了给双方一个了解的期限,用人单位也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的具体期限跟劳动合同的期限来确定,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的一些表现不符合用人单位的要求,用人单位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适用遗弃物的先占取得所有权的方式有哪些?
适用遗弃物的先占取得所有权的方式有哪些?一、适用遗弃物的先占取得所有权的方式有哪些?先占是指以所有的意思先于他人占有无主的动产而取得所有......
·迟到扣工资是否合法,有哪些规定
工作期间,员工难免会有几次迟到的时候,这肯定会对工作有所耽误,因此有些单位就规定员工要是迟到的,就要扣相应的工资。那单位这样做合法吗?即迟到......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费怎么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费怎么收?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若发现案件不在自己的管辖范围之内,则需要将案件进行移交。就司法实践来说,审理刑事案件时,当......
·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会判多久刑
现如今使用信用卡的人越来越多了,而利用信用卡犯罪的人也在增多,这可能构成《刑法》中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罪。这情况下,就会按照《刑法》中的规定对行......
·管辖权异议后开庭时间是多久
管辖权异议后开庭时间是多久1、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限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其时限即为15日。我们从前文......
·路政管理行政处罚条例有什么?
行政处罚分为很多种,对于交通道路上的违法行为,有具体的相关法律条文来规定路政管理行政处罚条例。在交通部门发布额路政管理条例中对行政处罚的解释......
·抢夺罪数额较大标准是多少?
抢夺罪数额较大是量刑的一个情节,我国司法解释对抢夺罪数额较大的范围有明确的规定,当然还有数额巨大也是有相关规定的,那么抢夺罪数额较大标准是多......
·私营保险公司会破产清算吗?
私营保险公司会破产清算吗?一、私营保险公司会破产清算私营企业破产清算主要包括破产案件受理费、职权调查费、公告费、送达费、法院登记申报债权的......
·他项权证过期后贷款有效期还有吗
他项权证过期后贷款有效期还有吗他项权证过期后贷款有效期是没有的。房屋他项权证的“有效期”实际上是债务清偿期,时间长短是依债务期限而定。债务人......
·信用卡诈骗网上追逃后如何撤案?
信用卡诈骗网上追逃后如何撤案?随着国内金融市场竞争的日趋白热化,越来越多的银行为了在产品销售和推广中战胜竞争对手,采取了许多短平快的营销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