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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管辖权怎么确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一般由执行法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只有情节严重才能构成犯罪。法院认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依法移送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妨害公务案件过程中,应当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对于人民法院移送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妨害公务罪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应当及时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审判。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标准是什么?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5、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综上所述,对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行为,如果比较严重,会构成刑事责任,对这类案件的管辖,应当由被执行人所在地及发生不履行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其立案后,调查犯罪证据及事实,然后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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