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可以离职吗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概念和条件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终止的两种情况: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告终止,这主要是针对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言的;2、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的条件出现,劳动合同也告终止,这种情况既适用于有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适用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这种终止属于约定终止。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劳动合同终止,意味着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关系已经结束,此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劳动合同到期是劳动合同终止的原因之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表示劳动关系已经终止。
二、劳动合同到期可以离职吗?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所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合同自动解除,无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就续签劳动合同协商一致,劳动者可以在办完离职手续直接离开单位。综上,是对“劳动合同到期可以离职吗”的具体回答。上文介绍了劳动合同到期可以直接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的法律依据。但是劳动者应该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交接工作,尽量不影响用人单位的工作;办好离职手续,为下一份工作做准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企业有哪些
企业有哪些民事责任能力一、企业有哪些民事责任能力企业法人超范围经营的,除违背法律规定的禁止性经营、限制性经营和特许性经营的外,其所签订的合......
·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
·迟延交付购房款可以解除合同吗?
迟延交付购房款可以解除合同吗一、迟延交付购房款可以解除合同吗按规定,你要是太迟支付房款,卖家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行使......
·劳动关系转签协议书怎么写?
为了规范各方的行为,一般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之后,会用签署合同的形式约束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工作过程中,企业为了经济利益的需要,......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量刑标准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用了补漆笔划痕险是否还会赔付
用了补漆笔划痕险是否还会赔付一、用了补漆笔划痕险是否还会赔付?按照正常流程的话,肯定走不了保险,因为不是新痕。根据保险条款,保险责任为无......
·耳膜穿孔司法鉴定的内容和程序有哪些?
在打架斗殴中,常常双方都会受到一些伤害,有些是轻微的皮外伤,有些则需要做鉴定。大多数人对于司法鉴定是不够了解的,许多司法鉴定的常识也不太清楚......
·一、南京醉驾7人死亡要如何处罚?
一、南京醉驾7人死亡要如何处罚?醉驾致人死亡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
·民事诉讼法执行中止的五种情形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执行中止的五种情形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
·山东职务侵占罪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山东职务侵占罪处罚的标准是什么?我国的法律在不断的完善,如今的法制化程度已经变得很高,人们收到法律的保护同时也在限制着人们的行为,避免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