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农村老宅基地能继承吗?

一、农村老宅基地能继承吗?
  
  农村老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虽然村民有使用宅基地的权利,但是宅基地本身并不属于个人所有,而是属于村委会的,再加上《继承法》中也没有关于宅基地继承的相关规定,所以宅基地本身是不可以继承的,只有宅基地上方的房屋或者耕地等属于公民个人财产的才可以继承。
  
  二、宅基地上的房屋怎么继承的?
  
  
  1、子女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直接继承
  
  宅基地上的房屋是村民的个人财产,当农户去世之后,子女可以经村委会批准继承这部分房产,但前提是子女必须要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否则也没办法继承。
  
  2、子女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将房子卖出
  
  如果农户的子女不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可以选择将这部分财产转卖给当地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当然,如果不想买房也是可以的,但是在村委会回收之前,子女不能再对房子进行翻新或者扩建等操作。
  
  3、若房子属于完全产权,可以直接继承
  
  如果宅基地以上的房子是村民自行建造的话,那么房子就属于是完全产权。根据相关规定,这类房子是可以进行继承的,只需要子女到相关部门申请变更房屋的所有权即可
  
  三、遗产继承的顺序是怎么样的?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综合上面所说的,作为宅基地是不再遗产的范围之内,只有在公民生前个人的合法收入才能进行分配,因而宅基地就不可以作为遗产分配给继承者的,但继承者是可以拥有使用的权利,所以,遗产的继承也是有法律的依据,从而保障到遗产的分配是合理、合法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司法拘留的国家赔偿金一般是多少?
      司法拘留的国家赔偿金一般是多少?司法拘留的国家赔偿金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第一章 保险对象    第一条 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向保险公司......


·针对非法集资起诉有用吗
      在国家如此高压态势打压非法集资行为的情形下,可非法集资大案还是以近乎于猖獗的态度在不断的挑战着法律底线。而其中有部分受害者在发觉以后考虑的问......


·在实践中,即便是大家对《劳动法》不是很了解,但也知道单位要自
      在实践中,即便是您对《劳动法》不是很了解,但也知道单位要自己加班,就应该有补偿,即给加班费。那么,要是用人单位出于生产需要而安排加班要怎么补......


·一、继承人请求分割财产的民事诉讼状怎么写?
      一、继承人请求分割财产的民事诉讼状怎么写?1、标题。须注明为《民事起诉状》。2、当事人的自然情况。即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当事人的自然情况有两种......


·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是什么?
      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是什么“贪小便宜吃大亏”的道理一般人都懂,但是在我们的周围总有一些爱贪小便宜的人,他们还不知道,如果他们“贪”来的小便宜......


·交通事故误工费年龄要求是否存在从《民法通则》和《
      交通事故误工费年龄要求是否存在从《民法通则》和《解释》对误工费的相关规定来看,均未对受侵害者获得误工费赔偿的年龄作出限制性规定,只要是受害人......


·一、法律规定自书遗嘱如何做鉴定?
      一、法律规定自书遗嘱如何做鉴定?可以委托鉴定机构进行笔迹鉴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


·签了劳动合同一天后不去了可以吗?
      签了劳动合同一天后不去了可以吗可以不去的,试用期只需要提前3日通知单位就可以不去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3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


·必须行政复议再行政诉讼的情况有哪些?
      必须行政复议再行政诉讼的情况有哪些?一、必须行政复议再行政诉讼的情况有哪些?(1)《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


·中华联交强险赔偿过程如何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购车人必须交强险。各保险公司的保险条例都基本相似,保费也一样,有的车险报警电话不同。中华联交强险赔偿过程是先报警,交警到现场处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