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交通事故误工费年龄要求是否存在从《民法通则》和《

交通事故误工费年龄要求是否存在从《民法通则》和《解释》对误工费的相关规定来看,均未对受侵害者获得误工费赔偿的年龄作出限制性规定,只要是受害人遭受侵害,客观上因侵害的发生导致误工而致其收入实际减少,受害人不必考虑到年龄、性别等因素,均有权要求侵害人赔偿误工费。再结合中国国情,在广大农村地区,六七十岁时仍然承包耕种责任田,依靠自己的劳动维持生计的农民比比皆是,他们仍然是家庭经济来源的主力。以年龄作为劳动能力丧失的依据,既无明确的法律依据,也与我国的国情和农村的实际情况不相符。误工费是指因事故损伤治疗休养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没有减少收入的,不应当赔偿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所以对于当事人来说,如果自己有着误工费的赔偿就不必考虑年龄的限制,因为国家的有关规定,对于年龄没有明确的限制,所以只要自己的情况是法律范围的,利益的维护就是合法的,所以对于当事人来说,只要自己的证据充足就能获得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深圳商标转让流程是什么样的
      在深圳商标转让流程是什么样的?1、核实转让方商标信息双发签订转让合同才能完成商标的转让,但是如果转让的商标存在问题,会损害自己的利益,因此在签......


·什么是表演者权利,表演者的权利有哪些?
      什么是表演者权利,表演者的权利有哪些?表演者权,是指表演者依法对其表演所享有的权利。表演者权由表演者享有,一般是属于著作权人的。关于表演者的权利......


·股权质押无效的情形分类
      股权质押无效的情形分类1、主合同无效  ◆主合同无效的股份质押合同。股份质押是主合同的一种担保形式,它以主合同合法存在为前提。既然主合同中......


·债务人欠钱起诉后还不还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起诉后还不还怎么办?法院判决债务人不执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


·退休之后工伤复发费用由谁承担?
      退休之后工伤复发费用由谁承担?一、退休之后工伤复发费用由谁承担?旧伤复发,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是,工伤职工之前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


·交通事故不处理多久自动结案?
      交通事故不处理多久自动结案交通事故是不会自动结案的,交通事故结案必须要事故本人去交通事故科办理事故的手续才会结案,如果不去结案,事故科会始终......


·怎样处理商品房买卖的纠纷
      怎样处理商品房买卖的纠纷一、怎样处理商品房买卖的纠纷(一)对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房屋质量问题,要把握“是否根本违约”这一关键。如果存在房屋主体......


·老工伤旧伤复发需工伤鉴定吗?
      老工伤旧伤复发需工伤鉴定吗?《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


·商标权转让涉及哪些法律条款
      商标权转让涉及哪些法律条款好的商标是可以为自己的公司带来很大的利润的,商标作为一个公司的无形资产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商标也......


·工作合同到期仍在上班的怎么规定的
      工作合同到期仍在上班的怎么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一款:“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


·如果不批捕能取保候审吗?
      一、如果不批捕能取保候审吗?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