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继子女的继承权有年龄限制吗?

继子女的继承权有年龄限制吗?
  
  一、继子女的继承权有年龄限制吗?
  
  按《民法典》规定,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为法定继承人。一般是指继子女未成年,即未满18周岁的。对已成年但仍在就读的继子女,也可放宽到其学业结束。如父亲或母亲再婚时继子女已成年,且具备自食其力的条件的,继子女不能继承继父或继母的遗产。
  
  成年继子女有没有继承权分二种情况:如果父母再婚时,继子女已经成年,那么没有继承权;未成年就有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同时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由此可知,继子女是有继承权的,但前提是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有抚养关系。
  
  二、继子女能否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前面已经指出,只有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那么,什么叫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呢?主要应指以下情形:
  
  (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
  
  (2)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给予生活上的照料与抚养;或者虽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父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费、教育费;或者成年继子女事实上长期赡养扶助继父母。
  
  (3)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形成了抚养关系。
  
  因此,符合上述情形,即可认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有扶养关系,在此情况下,继子女才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遗嘱的继承相对于法定继承方式更加优先,所以在处理继承纠纷的案件中,一般先看是否具有遗嘱,如果有遗嘱,那么直接按照遗嘱规定的内容继承即可,没有则按照法定继承方式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租房一定要交押金吗2023
      租房一定要交押金吗2023一、租房一定要交押金吗租房时是否一定要交押金法律上并没有规定,租房押金是双方协商的结果。押金,法律并未规定其性质,......


·高速追尾事故怎么理赔?程序是怎样的
      高速追尾事故怎么理赔?程序是怎样的?一、高速追尾怎么处理1、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应首先确保自身的安全,并按有关规定迅速做好安全......


·《司法鉴定文书示范文本》(试行)说明2
      (2002年7月5日司法部发布司发通[2002]56号)××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  ××司鉴中心[20××]毒检字第×号  司法鉴定技术......


·四川省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内容
      四川省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内容一、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相关规定1、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包括砖作工程,石作工程,琉瑞砖砌体工程,混凝土及钢......


·商标原创性著作权怎么申请?
      商标原创性著作权怎么申请?(一)商标原创性著作权申请的流程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


·复婚还需要婚前检查吗?
      复婚还需要婚前检查吗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


·工程发包承包怎么管理?
      工程发包承包怎么管理?工程的承包、发包,是一种工程的经营模式,买卖双方通过投标竞争来争取工程,完成后获利。随着近年来国家新政策的颁布,全国各......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用金额定罪吗?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用金额定罪吗?一、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用金额定罪吗?不用,金额定罪一般是诈骗罪和盗窃罪等才适用,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时属于行为......


·侵占罪是不是自诉案件的一种?
      侵占罪顾名思义就是一种侵占他人物品的罪名,自诉案件就是通过当事人自己的辩解以及收集证据向法院申请提出自己无罪的解释,那么这时候有一个问题就是......


·一、劳动合同的薪资如何填写?
      一、劳动合同的薪资如何填写?劳动合同中工资数额按双方约定如实填写。如果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等,为避免发生纠纷,应该一一写明。如果劳动......


·试用期间主动离职付工资吗?
      试用期间主动离职付工资吗试用期内,员工自离有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三天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