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二、案件受理通知书的范本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民初字第号 _____:
你(单位)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审理。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同时也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二、应在年月日前向本院_____________审判庭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还须递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三、应在接到本通知书后日内,向本院预交案件受理费元。本院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份,授权委托书二份。年 月 日三、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的注意事项受理案件通知书是人民法院对民事、经济或行政诉讼案件的起诉经审查决定受理后,通知原告法人或其他组织时使用的法律文书。1、它表明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诉后,经审查,原告的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人民法院已经决定丸案审理该纠纷,它表明民事或行政诉讼程序己经开始启动。2、它明确告知原告在民事或行政诉讼活动中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当履行的诉讼义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中向原告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一务,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或遇有特殊情况的,也可以口头告知原告的权利、义务。刑事犯罪的事情屡见不鲜,犯了罪的人是必须要经过审查决定受理后,当然,在此基础上,法院才会有相关的法律文件,也就是通知书,如有不懂得,可以参照上面的范本,但是要注意相事项,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以上是的我们就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的问题为你做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劳动法公司辞退老员工怎么补偿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过失性辞退)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企业主动......
·一、交通事故残小孩抚养费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残小孩抚养费计算方法是什么?交通事故残小孩抚养费计算方法是:(1)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
·轻微肇事逃逸拘留几天?
一,当事人喝酒开车法院判吊销驾照几年扣12分。驾照永久性吊销。就是你的驾驶证永久吊销。现在对酒后驾车又加大了惩罚力度,喝了一点酒算酒后驾驶,酒......
·起诉抚养费需要哪些材料
起诉抚养费需要哪些材料1,孩子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以及复印件;2,离婚协议书以及复印件;3,离婚证及其复印件;4,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5,......
·人身损害伤残等级司法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经济等各个方面的不断发展,人与人之间也有了更多交流,但是也存在很多矛盾。在平时生活中,人们可能会发生冲突,如果造成损害就需要求偿,在诉讼......
·转让合同生效前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转让合同生效前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一、转让合同生效前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一)转让人的基本情况1、作为受让人,为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如果转让......
·一、代通知金无理由被辞退后还可以拥有吗?
一、代通知金无理由被辞退后还可以拥有吗?一般来说是有的。企业由于自身原因辞退员工,应当提前和员工进行沟通,如果没有进行沟通直接辞退员工的话......
·构成股东挪用资金罪的标准有哪些?
构成股东挪用资金罪的标准有哪些?1、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数额。这是衡量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挪用单位资金罪中“数额较......
·工程合同一般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工程合同一般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合同的,可以解除建筑工程合同:①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怎样防止二手房中介乱收费
怎样防止二手房中介乱收费1、进入二手房买卖中介服务场所不要马上签二手房中介服务合同。卖房人或者购房人进门后首先应该认真阅读二手房买卖中介服务......
·之前被监视居住还会判刑吗
之前被监视居住还会判刑吗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