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转让合同生效前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转让合同生效前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转让合同生效前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转让人的基本情况
  1、作为受让人,为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如果转让人是房屋的所有人,必须具有产权证明、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其他相关证件;如果转让人不是房屋的所有人,转让人必须具有转让权。
  2、在合同中约定,商铺的基本信息,包括:商铺的位置、实际有效使用面积、相关的配套设施等。
   (二) 转让合同之转让物条款
  在合同中约定,转让物品包括店面以及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双方应明确所转让的物品,建议双方可以拟定一份转让财物清单。
   (三)转让合同之交接条款
  1、在合同中约定,店面的交接时间,确定具体日期,若因一方的原因导致店面无法如期交接,应给予另一方一定的补偿。
  2、在合同中约定店面交接时,转让人应腾空非转让财物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店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
  3、在合同中约定,办理店面交接手续时,应由双方进行现场验收,点验、接收有关财物。
  4、在合同中约定,交接时受让人发现转让店面不符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受让人有权拒绝交接,转让人应及时整改、修复,直至符合交接条件为止。
   (四)转让合同之保证金及转让费条款
  1、为了尽量避免风险,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受让人应在合同订立前交给转让人一定的保证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在转让物价值范围内决定押金的数额。
  2、在合同中应对转让费进行详细约定。①转让费,包括一切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②转让费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五) 转让合同之拆迁补偿条款
  当前由于规划原因导致的拆迁经常发生,在合同中约定,转让店面在转让期内遭遇政府拆迁或其它因素给受让人经营造成影响的情形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转让人退还转让费。因为政府规划,国家征用原因拆迁店面的,有关补偿的归属应进行明确约定。
   (六)转让合同之转让手续
  在合同中约定,转让人有义务协助受让人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受让人要及时凭鉴定合同及其他所需证件到工商部门办理好更名登记手续。
   (七) 其他事项
  应根据实际情况对转让期限、转租、违约责任、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和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作为受让人的合法、合理利益。
   注意细节
  你应当仔细看看你的上家与房东所签的合同内容,明确哪些条款可以继承、哪些可以借鉴,哪些必须重来。方便的话,你还可到所在一条街或附近商铺经营主那里了解这个地带租赁费及上面转让费的一些大致情况。同时在签订店面租赁合同之前,签署合同时双方应当拿出各自身份证或户口簿,签上各自的真实姓名,并写上身份证号码。双方相互“验明正身”等等
   二、转让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
  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定有转让合同,也不发生效力。但就效力存在瑕疵的债务,在一定情形之下仍然可以成立债务承担。将来发生的债务,也可以设立债务转让,只是要等到该债务成立时才发生转移的效果。诉讼中的债务也可以有第三人承担。
   (二)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
  不具有可转移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承担合同的标的。
  司法实务中通常认为下列债务不具有可转让性:
  1、性质上不可转移的债务,它往往是指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需要特定债务人亲自履行,因而不得转让;
  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转移的债务;
  3、合同中的不作为义务。
   (三)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
   (四)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的同意。
  只有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原合同义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才能对债权人生效。这主要是因为债务作为一种义务乃是债务人必须履行的,而且合同义务的履行直接关系到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如果允许债务人随便处分或者转让其债务,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就很难保证。倘若合同义务受让人没有履行义务的能力,或信用不佳,那么债权人的利益甚至就根本不能实现。因此,《合同法》明确要求“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通过上述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转让合同生效前需要注意的事项是比较多的,在正式签订转让合同之前,我们需要了解债务关系是否真实存在,转让是否得到原交易双方的认可,是否已经与交易双方达成一致,这些因素都将影响我们的转让合同是否可以生效。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地皮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地皮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一、地皮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地皮买卖合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出让人(以下简称甲......


·在我国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收土地在我国是一种国家政府的行为,这种行为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的利益。因此,我国对于征收土地的农民也是给予定的补偿的。因此,您想......


·南京市经济发达,但是也存在不少住房困难群体;为此,政府出台了
      南京市经济发达,但是也存在不少住房困难群体;为此,政府出台了相关的公租房政策。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来源有限,很多人对南京公租房的具体规定不太......


·什么情况下海关不承担查验赔偿责任
      什么情况下海关不承担查验赔偿责任一、什么情况下海关不承担查验赔偿责任海关查验货物、物品赔偿虽然不以违法行使职权为赔偿的前提,但是,对于查......


·具体实践中累犯可以判处拘役吗
      如果经过认定确定罪犯构成了累犯的话,此时不管是一般累犯还是特殊累犯,按照相关法律中的规定都是要从中进行处罚的。同时,累犯还不能判缓刑,也不可......


·同性同居后财产分割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同性同居后财产分割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根据规定同性同居后财产分割因为同居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应由各自所有,同居期间财产如果是双方共同的,依共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换押多少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换押多少天?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换押多少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换押的天数方面的时间规定并没有明确的说明,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年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年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具体内容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


·司机在异地违章停车该如何处理呢?
      扣分罚钱。一、本人去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各地的处罚方式不同,请注意要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或复印件前往。这种处理方法是目前最常见的处理......


·医疗纠纷到哪打官司?
      医疗纠纷到哪打官司?医疗纠纷到哪打官司一、诉前准备工作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


·交强险理赔
      交强险理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随车携带机动车辆《三证一单》的清晰复印件、即车主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大单。在此特别提醒大家,现在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