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合同生效前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转让人的基本情况
1、作为受让人,为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如果转让人是房屋的所有人,必须具有产权证明、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其他相关证件;如果转让人不是房屋的所有人,转让人必须具有转让权。
2、在合同中约定,商铺的基本信息,包括:商铺的位置、实际有效使用面积、相关的配套设施等。
(二) 转让合同之转让物条款
在合同中约定,转让物品包括店面以及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双方应明确所转让的物品,建议双方可以拟定一份转让财物清单。
(三)转让合同之交接条款
1、在合同中约定,店面的交接时间,确定具体日期,若因一方的原因导致店面无法如期交接,应给予另一方一定的补偿。
2、在合同中约定店面交接时,转让人应腾空非转让财物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店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
3、在合同中约定,办理店面交接手续时,应由双方进行现场验收,点验、接收有关财物。
4、在合同中约定,交接时受让人发现转让店面不符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受让人有权拒绝交接,转让人应及时整改、修复,直至符合交接条件为止。
(四)转让合同之保证金及转让费条款
1、为了尽量避免风险,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受让人应在合同订立前交给转让人一定的保证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在转让物价值范围内决定押金的数额。
2、在合同中应对转让费进行详细约定。①转让费,包括一切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②转让费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五) 转让合同之拆迁补偿条款
当前由于规划原因导致的拆迁经常发生,在合同中约定,转让店面在转让期内遭遇政府拆迁或其它因素给受让人经营造成影响的情形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转让人退还转让费。因为政府规划,国家征用原因拆迁店面的,有关补偿的归属应进行明确约定。
(六)转让合同之转让手续
在合同中约定,转让人有义务协助受让人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受让人要及时凭鉴定合同及其他所需证件到工商部门办理好更名登记手续。
(七) 其他事项
应根据实际情况对转让期限、转租、违约责任、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和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作为受让人的合法、合理利益。
注意细节
你应当仔细看看你的上家与房东所签的合同内容,明确哪些条款可以继承、哪些可以借鉴,哪些必须重来。方便的话,你还可到所在一条街或附近商铺经营主那里了解这个地带租赁费及上面转让费的一些大致情况。同时在签订店面租赁合同之前,签署合同时双方应当拿出各自身份证或户口簿,签上各自的真实姓名,并写上身份证号码。双方相互“验明正身”等等
二、转让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
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定有转让合同,也不发生效力。但就效力存在瑕疵的债务,在一定情形之下仍然可以成立债务承担。将来发生的债务,也可以设立债务转让,只是要等到该债务成立时才发生转移的效果。诉讼中的债务也可以有第三人承担。
(二)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
不具有可转移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承担合同的标的。
司法实务中通常认为下列债务不具有可转让性:
1、性质上不可转移的债务,它往往是指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需要特定债务人亲自履行,因而不得转让;
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转移的债务;
3、合同中的不作为义务。
(三)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
(四)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的同意。
只有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原合同义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才能对债权人生效。这主要是因为债务作为一种义务乃是债务人必须履行的,而且合同义务的履行直接关系到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如果允许债务人随便处分或者转让其债务,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就很难保证。倘若合同义务受让人没有履行义务的能力,或信用不佳,那么债权人的利益甚至就根本不能实现。因此,《合同法》明确要求“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通过上述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转让合同生效前需要注意的事项是比较多的,在正式签订转让合同之前,我们需要了解债务关系是否真实存在,转让是否得到原交易双方的认可,是否已经与交易双方达成一致,这些因素都将影响我们的转让合同是否可以生效。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劳动仲裁裁决不执行怎么办
劳动仲裁裁决不执行怎么办如果劳动仲裁做出裁决后,双方在法定时间内都没有起诉,那么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企业劳动争......
·一、驾驶人员醉驾的车辆会被记录么?
一、驾驶人员醉驾的车辆会被记录么?醉驾,属于危险驾驶罪,是刑事犯罪,档案材料不能消除。1、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
·集资诈骗罪的入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集资诈骗罪的入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集资诈骗罪的入刑标准的规定就是如果说诈骗的金额已经达到了10万元以上的话,那么就会被列入到刑法当中来予以考量,......
·医患纠纷“私了”合法吗?
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即通常所说的“私了”,法律术语叫“和解”,是指医患双方通过谈判、协商与妥协就有关争议的解决达成一致意见,其最终表现方式是“......
·什么是行政案件
什么是行政案件行政案件是指涉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经过行政复议机关及人民法院立案后处理的行政争议的案件。行政争议一旦经过行政机关或者人......
·一、驾驶人员醉驾99如何进行处理?
一、驾驶人员醉驾99如何进行处理?驾驶人员醉驾99的处理规定是按照危险驾驶罪来进行一个定罪处罚,一般情况下会被判处拘役,并且同时有罚金的相关处理......
·在我国移送管辖也没有管辖权吗?
在我国移送管辖也没有管辖权吗?1.前提不同,移送管辖的情况下,最先受理案件的法院没有管辖权,而管辖权转移是将有管辖权的案件交给没有管辖权的法院;......
·签订的合同违约金如何赔付
签订的合同违约金如何赔付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条......
·当庭认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刑事案件发生后,受害人要及时报案,公安机关立案。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检察院根据掌握的犯罪事实起诉。在法院审理阶段,犯罪嫌疑人迫于压力,经常当......
·西安翰林17坊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
西安翰林17坊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1、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土地使用权包括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2、具体如下:......
·离婚精神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一)、精神痛苦的赔偿精神痛苦是纯粹精神利益的损害,即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的非财产损害。这种损害是无形的,无法用金钱衡量。但是,财产补偿可以成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