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提起公诉退回补充侦查的条件是什么?

提起公诉退回补充侦查的条件是什么?提起公诉退回补充侦查的条件是检察人员发现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的后果是公安机关需要继续侦查,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审查起诉案件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一个月,对于第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因此,对于第一次补充侦查起诉的案件,如果侦查机关无法提供更多证据的,可以选择撤案。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二、退侦两次后还会判刑吗?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案件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证据充足的应当起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刑。退回案件要求侦查人员再次进行侦查的,必须是发现证据不足的情形下才可以。一般对于一个特定的刑事案件,最多可以退回侦查两次,每一次退回之后有一个月的侦查期限,若是在期限内无法完成任务,那么最后就只能释放犯罪人员,并将案件撤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商标授权范围
      商标授权范围1、甲方将注册登记的第类商标(注册号:)许可乙方使用该商标生产/定制/销售______________产品,并进行相应产品的推广销售。2、商标标......


·根据法律规定批捕羁押严重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批捕羁押严重吗?根据法律规定批捕羁押是属于比较严重的情况。检察院已批捕的情况下,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并申请辩护人进行......


·夫妻分居之后,男方可能处于生活工作的需要,而对外借钱欠债,那
      夫妻分居之后,男方可能处于生活工作的需要,而对外借钱欠债,那此时作为妻子是否有必要帮忙还债呢?关于分居后丈夫的债务妻子要还吗的问题,请跟随我们......


·姓名权内容有哪些
      姓名权内容有哪些在我国,姓名一般都是由父母确定的,很多人都觉得只是一个代号而已,没有实际的作用。但是法律是赋予了公民姓名权的。那么姓名权包......


·工伤是指工人在工作期间遭受身体上的伤害而无法正常
      工伤是指工人在工作期间遭受身体上的伤害而无法正常工作的意外时间。遭受工伤后用人单位会对受伤人员进行补偿,那么黄石市老工伤保险待遇是怎么样的呢......


·人保走划痕险流程是什么?
      划哼痕险是指当事人在使用车辆的过程中,由于各种主观或客观的原因,车辆遭到他人的划伤。而所需要的修复划痕的这类费用。那么人保走划痕险流程是什么......


·单位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怎么办
      单位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怎么办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何种情况下消协可以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消协可以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情形有: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可能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


·在我们国家,房地产行业发展得如火如荼,由于这其中有巨大的利益
      在我们国家,房地产行业发展得如火如荼,由于这其中有巨大的利益诱惑,因而房地产开发公司越来越多,很多企业公司都想分一杯羹。我们知道,国家规定房......


·黑龙江农村拆迁补偿是怎样的?
      黑龙江农村拆迁补偿是怎样的?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


·离婚财产分割法的好处是什么,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如果夫妻生活中总是出现冲突矛盾,而且双方无法正常在一起进行生活的话,很多人都会选择离婚,不过对于离婚问题,双方很容易在财产的分割上产生矛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