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每个人都会有病有伤,每个人都会去医院,不过再好的医院,其实也不过是医生的资格高,医术高,不过医生也是人,也会出问题,如果医院出现医疗事故,那么就会需要进行医疗事故赔偿,以下就是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我们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计算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包括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2人、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2人)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具体赔偿标准: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一级伤残)计算30年,即100%;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二级伤残)按一级伤残的90%计算。计算公式为:居民年平均生活费×30年×90%(伤残等级系数,下同);二级乙等医疗事故80%;二级丙等医疗事故70%二级丁等医疗事故60%;三级甲等医疗事故50%;三级乙等医疗事故40%;三级丙等医疗事故30%;三级丁等医疗事故20%;三级戊等医疗事故10%。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包括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2人、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2人)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包括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2人、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2人)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以上依据条例第五十、五十一条)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计算标准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包括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2人、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2人)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具体赔偿标准: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一级伤残)计算30年,即100%;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二级伤残)按一级伤残的90%计算。计算公式为:居民年平均生活费×30年×90%(伤残等级系数,下同);二级乙等医疗事故80%;二级丙等医疗事故70%二级丁等医疗事故60%;三级甲等医疗事故50%;三级乙等医疗事故40%;三级丙等医疗事故30%;三级丁等医疗事故20%;三级戊等医疗事故10%。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包括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2人、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2人)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包括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2人、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2人)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以上依据条例第五十、五十一条)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计算标准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包括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2人、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2人)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具体赔偿标准: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一级伤残)计算30年,即100%;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二级伤残)按一级伤残的90%计算。计算公式为:居民年平均生活费×30年×90%(伤残等级系数,下同);二级乙等医疗事故80%;二级丙等医疗事故70%二级丁等医疗事故60%;三级甲等医疗事故50%;三级乙等医疗事故40%;三级丙等医疗事故30%;三级丁等医疗事故20%;三级戊等医疗事故10%。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包括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2人、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2人)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包括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2人、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2人)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以上依据条例第五十、五十一条)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计算标准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包括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2人、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2人)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具体赔偿标准: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一级伤残)计算30年,即100%;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二级伤残)按一级伤残的90%计算。计算公式为:居民年平均生活费×30年×90%(伤残等级系数,下同);二级乙等医疗事故80%;二级丙等医疗事故70%二级丁等医疗事故60%;三级甲等医疗事故50%;三级乙等医疗事故40%;三级丙等医疗事故30%;三级丁等医疗事故20%;三级戊等医疗事故10%。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包括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2人、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2人)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包括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2人、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2人)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以上依据条例第五十、五十一条)一、医疗费一、医疗费一、医疗费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计算标准
一、
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凭
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
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
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对收入高于医
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
按照3倍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
按照医
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包括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2
人、
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2
人)
三、
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计算。
四、
陪护费 ?: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
工资计算。
五、
残疾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自
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
超过5年。
具体赔偿标准: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一级伤残)计算
30
年,即
100
%;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二级伤残)
按一级伤残的
90
%计算。计算公式为:居民年平均生活费×30
年×90%(伤残等级系数,
下同);二级乙等医疗事故
80
%;二级丙等医疗事故
70
%二级丁等医疗事故
60
%;三级甲
等医疗事故
50
%;
三级乙等医疗事故
40
%;
三级丙等医疗事故
30
%;
三级丁等医疗事故
20
%;
三级戊等医疗事故
10
%。
六、
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
凭医疗机构证明,
按照普及型器具
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
被扶养人生活费:
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
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
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
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包括参加医疗事故处理
的患者近亲属≤2
人、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2
人)
十、
住宿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
凭
据支付。
(包括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2
人、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
配偶和直系亲属≤2
人)
十一、
精神损害抚慰金: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造成患者死亡的,
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以上依据条例第五十、五十一条)
最后,一级甲等医院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就是以上的内容,对于您的医疗事故,我表示深感同情,不过,请相信医院本身不是故意的,医院仍然是救死扶伤的地方,请给予医生护士足够的信任,相信您的医疗事故赔偿能够及早得以解决,我们希望上述材料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交通事故法院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纠纷的,大部分人能够想到的解决方式就是诉讼。向法院提起诉讼,有一套比较严格的流程。那么交通事故法院起诉流程是怎样的呢?请阅读下文......
·女方失联孩子抚养问题怎么办
女方失联孩子抚养问题怎么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肯定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起对孩子抚养的责任和义务的。关于这一点,不仅是当事人必须要做的,而且......
·同居有小孩后能否要抚养费?
同居有小孩后能否要抚养费?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受法律保护,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具体数额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1、子女抚......
·公司法人多久可以更换?
公司法人多久可以更换?公司在设立的时候,股东要召开会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选出公司法人。有时候,在经营过程中,公司董事会成员感觉有必要更换法......
·前财产保全可以保全哪些财产
诉前财产保全可以保全哪些财产诉前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措施的一种,是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的强制措施。1、请求的范围或与......
·丧偶儿媳与女婿可以继承公婆、岳父母的遗产吗?
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之间是一种姻亲关系,在正常情况下,儿媳与女婿均不能作为公、婆、岳父、岳母的法定继承人。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故意杀人罪既遂怎么判?
在我国存在着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从严重程度上来说,故意犯罪,他肯定要比过失犯罪严重。这也是为什么我国故意犯罪的处罚比过失犯罪处罚严重的原因。当......
·婚后一方有精神病能离婚吗
婚后一方有精神病能离婚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精神病是可以离婚的,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精神病人也不例外,他们的婚姻也是自由的,结婚。离婚都自由。......
·刑事诉讼法关于会见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要立案,收集证据,犯罪嫌疑人在拘留期间可以聘请律师。代理律师在办案过程中,有权查阅卷宗、询问证人及会见犯罪嫌疑人等。......
·公司欠款如何处理,怎么解决公司欠款问题
公司欠款如何处理,怎么解决公司欠款问题现在注册一个公司越来越容易,但是公司盈利却是难上加难。要经营好一个公司非一夕一朝的事。公司亏损欠债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