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法人多久可以更换?

公司法人多久可以更换?
  
  公司在设立的时候,股东要召开会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选出公司法人。有时候,在经营过程中,公司董事会成员感觉有必要更换法人,使其更好的为公司服务。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法人是可以变更的,经过股东会议批准即可。那么,公司法人多久可以更换?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公司法人多久可以更换?
  
  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而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或其委派的代表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决议。这方面并没有时间限制,只要有股东大会决议,就可以到工商局申请变更。公司变更法人,准备资料齐全,最快十五日就可以完成。但是,变更法人之后,和营业执照配套的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银行对公帐户,银行组织信用证全部要变更,整套流程走下来,最快也要一个月才能完成更新手续。
  
  二、变更公司法人的程序是什么?
  
  1、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预约。
  
  2、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资料,并如实填写。
  
  3、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交材料。
  
  4、若材料有疑问或当地工商局还要求其他证明,则补充材料(一般下次来无需再预约)。
  
  5、若材料无疑问或补充完毕并通过则领取变更通知书。
  
  6、再规定时间去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7、到刻章公司刻制新的法人章。
  
  8、带着新的营业执照和所有印章到开户行更换开户许可证和印鉴。
  
  三、公司法人任职条件是什么?
  
  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4、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5、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6、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
  
  综上所述,我国公司法只是明文规定了公司法人产生程序及变更情形等,并没有对公司法人多久可以更换做出规定。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公司董事会可以在任何时间提议变更公司法人。在办这个手续的时候,需要经办人携带股东会议决议、法人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等资料,到工商部门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离婚时可以分割的财产?
      离婚时可以分割的财产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


·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法院误判怎么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法院误判怎么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法院误判的具体赔偿是如果造成他人死亡的话,应当赔偿的费用,包括死亡的赔偿金,还有就是......


·我国车船税减半相关政策的了解
      我国车船税减半相关政策的了解一、对节约能源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一)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约能源乘用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1、获得许可在中国......


·涉嫌职务侵占罪处罚是多久
      职务侵占罪处罚是多久根据我国刑法第271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


·一、工作半年辞退有没有失业金?
      一、工作半年辞退有没有失业金?工作半年被辞退的一般不能领失业金,《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


·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该怎么做 近年来我国对于法律这块可谓是不
      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该怎么做近年来我国对于法律这块可谓是不断修改加强,很多的不足的地方都已经得到了比较详细的修改。就拿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来做......


·工程质量罚款模板怎么写?
      工程质量罚款模板怎么写?无论大小,每个工程都涉及到许多人的利益。所以我们一定都希望工程能够保质保量的顺利进行下去,那么就一定要熟悉监管部门......


·夫妻离婚成年孩子能分财产么
      夫妻离婚成年孩子能分财产么父母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财产分割,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


·无土地使用权证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无土地使用权证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如果说您在生活当中针对土地在进行使用的时候,没有去办理土地使用证,在用地和住房的过程当中,其实都会面临诸多的法......


·一、离婚协议书法律规定内容是怎样的?
      一、离婚协议书法律规定内容是怎样的?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


·管制可以适用缓刑吗
      不适用。缓刑的适用对象是指被判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里面是不包括管制的,因此管制是不能适用缓刑的。缓刑的适用条件:1、对象条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