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土地承包股权收益算遗产吗?

一、土地承包股权收益算遗产吗?
  
  土地承包股权收益是可以算作遗产来进行继承;
  
  
  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
  
  第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第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
  
  第三,必须是合法财产。
  
  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为遗产。遗产包括以下几项:
  
  (1)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树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种的树木和自留山上种的树木。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书画、古玩、艺术品等。如果上述文物之中有特别珍贵的文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如农村承包专业户的汽车、拖拉机、加工机具等。城市个体经营者、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在内地投资所拥有的各类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即基于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获得的稿费、奖金,或者因发明被利用而取得的专利转让费和专利使用费等。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公民的国库券、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复员、转业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公民的离退休金、养老金等。
  
  二、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问题的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是什么?
  
  1、《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2、因土地承包经营权产生的继承问题,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家庭承包的,家庭成员之一死亡的,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问题,承包地由家庭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家庭成员全部死亡,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但承包地为林地的除外。
  
  (2)其他方式承包中的承包方为自然人的,其继承人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综合上面所说的,土地承包所得到的收益都是可以算是是属于个人的收入,从而可以按遗产来进行分割;如果承包权的期限还没有到期的话,那么作为继承者可以在期限之内继承的承包,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中国网3月22日讯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发布通知,就《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征求意见......


·水利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是什么?水利工程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一般水利各个单项工程都有独立的施工规范。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胎儿死亡财产由谁继承?
      胎儿死亡财产由谁继承?1、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


·根据故意伤害罪打架导致对方轻伤怎么判?
      根据故意伤害罪打架导致对方轻伤怎么判?根据故意伤害罪打架导致对方轻伤将会构成故意伤害罪,一般情况下是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因为刑法当中所......


·交通事故一方拖延处理应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一方拖延处理应该怎么办?交通事故一方拖延时间不愿处理交通事故一方不愿处理拖延不肯结案并不影响案件的处理,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归属问题。......


·刑事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办案程序是怎样的?众所周知,诉讼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在日常生活中,民事诉讼非常多见,我们往往很容易接触到,对于刑事案件我们......


·房产公证是指什么意思2023
      房产公证是指什么意思1、依照我国的相关法律章程,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


·商业秘密权的内容包括了哪些
      商业秘密权的内容包括了哪些一、商业秘密权的内容包括了哪些1、占有权商业秘密的占有权,是指权利人对商业秘密实际上的控制与管理。权利人对商......


·一、支付子女抚养费多少年有效?
      一、支付子女抚养费多少年有效?支付子女抚养费一般是要支付抚养费到18周岁。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


·玩忽职守犯罪标准是怎么样的?
      玩忽职守犯罪标准是怎么样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夫妻离婚财产怎么查
      离婚时您最为关注的就是财产分割问题,分割财产首先要了解夫妻财产状况,分别理清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夫妻财产的查询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