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聚众斗殴罪怎样认定的 怎样来认定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公然藐视国家的法纪和社会公德,企图通过实施聚众斗殴活动来寻求刺激或者追求某种卑鄙欲念的满足。犯罪的动机,已经不是完全为了某种个人的利害冲突。那么,聚众斗殴罪怎样认定的呢?司法实践中,应该如何来认定此罪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聚众斗殴罪怎样认定的
  
  结伙斗殴行为和聚众斗殴罪有很多相似之处,但两者具有本质不同,主要区别有以下三点:
  
  第一,构成的主体不同。聚众斗殴罪的构成主体是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结伙斗殴的构成主体是结伙斗殴的参加者和聚众斗殴的除了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以外的参加者。
  
  第二,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聚众斗殴罪的行为主体在客观方面具有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行为;结伙斗殴行为的主体都是斗殴行为的参与者,没有组织、策划和指挥。
  
  第三,造成的后果不同。结伙斗殴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影响要比聚众斗殴罪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小。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4)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怎样来认定聚众斗殴罪
  
  (一)聚众斗殴罪与群众中因民事纠纷而互相斗殴或者结伙械斗的界限
  
  主要表现在后者不具有流氓犯罪的动机、目的,不是流氓活动,在群众中的互相斗殴或械斗中犯故意伤害罪(包括轻伤、重伤)、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罪的,构成何罪就认定何罪。
  
  (二)聚众斗殴罪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界限
  
  1、犯罪的动机、目的不同。聚众斗殴罪是基于流氓动机,在实施各种流氓活动时破坏公共秩序,后罪则是基于某种个人动机、目的,用聚众闹事方式,要挟国家机关或有关部门,以满足个人的要求为目的。
  
  2、犯罪形式不同。聚众斗殴罪可以聚众进行,也可以单独实施,后两种罪只能聚众实施。
  
  (三)聚众斗殴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这说明在聚众斗殴活动中,一旦造成他人重伤、死亡的,一律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这是对犯罪的一种转化型规定。
  
  实施聚众斗殴犯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一旦造成他人重伤、死亡的,一律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涉嫌聚众斗殴罪,我们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辩护律师,律师的实务经验丰富,能够更好地维护您的权益。以上就是对聚众斗殴罪是如何认定的这个问题的解答,要是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有限公司股东之间股权怎么转让?
      有限公司股东之间股权怎么转让?一、有限公司股东之间股权怎么转让?股东内部转让只需要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依法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即......


·检察院批捕还通知家人吗
      一、检察院批捕还通知家人吗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批捕了会通知家人。检察院不会以书面形式或者电话通知家属。公安侦查阶段的拘留时间一般是30天,报请检......


·买房首付可以找父母
      买房首付可以找父母,但鼓励自己贷款,毕竟他们赚养老钱不容易。适当“啃老”并不丢人,现在房价这么高,在80后还没有能力支付大笔首付时,父母的支持......


·商标永久授权合同怎么写?
      商标永久授权合同怎么写?有很多在世界范围内都特别出名的这些商标,包括他们在世界各地开设的分公司,品牌之所以被不断扩大的原因也是因为有人愿意......


·什么样的装修合同易出现纠纷
      什么样的装修合同易出现纠纷1、合同主体不明晰。合同中应首先填写甲方、乙方的名称和联系方法。此处应注意一个细节,很多公司只盖一个有公司名称的......


·人家欠钱死赖不还钱怎么办?
      人家欠钱死赖不还钱怎么办?如果是故意欠钱不还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欠钱不还,双方之间是民事法律关系,双方之间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


·一、婚外情和重婚罪区别是什么?
      一、婚外情和重婚罪区别是什么(1)重婚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但是婚外情却不需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2)婚外恋是违背传统道德观念,违背社会公德的。有......


·发明专利保护权利范围是怎样?
      发明专利保护权利范围是怎样?一、发明专利保护权利范围是怎样1、中心限定原则。所谓中心限定,指权利要求的文字所表达的范围仅仅是专利权保护的最......


·企业拆迁安置费怎么计算的?
      企业拆迁安置费怎么计算的?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


·违反竞业限制的责任是什么?
      法律有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也会在一些方面保障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在公司工作时,会了解公司中的一些运作事项,一旦离职,劳动者有义务对涉及用......


·劳务报酬的个税有哪些
      劳务报酬的个税有哪些避税方法一、劳务报酬的范围包括哪些个人担任企业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也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