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继承人怎样会丧失房屋继承权

继承人怎样会丧失房屋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但如果不是出于夺取遗产的动机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则不能剥夺其继承权。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对遗弃被继承人的,不管情节是否严重,都丧失了继承权,但继承人如确有悔改表示且被遗弃人在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以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而定。如果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则丧失继承权,若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且被虐待人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所谓伪造遗嘱是指以被继承人的名义制造假遗嘱。所谓篡改遗嘱是指改变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的内容。所谓销毁遗嘱是指将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毁灭。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是否严重是判断继承权是否丧失的标准。根据司法解释,如果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二、房屋遗产分割的方法房屋遗产的分割不同于其他遗产的分割,因为房屋作为不动产有其特殊性,不能随意移动也不能强行分开,如果强行移动或者分开,会对房屋的适用和质量造成影响。但并不是所以房屋都不能分割。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总结起来,房屋遗产的分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法:1、直接分割,但前提是分割房屋遗产在客观上可行,且不损害房屋的效用,不影响生产、生活,可以分割处理。2、折价补偿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照各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估标准,并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合理评定。3、共有方法。各继承人也可以商定遗产房屋为共同所有,可以是按份共有,也可以是共同共有。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应尽量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共有的方法并没有彻底解决纠纷,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如折价一方因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款时,采取共有方法,也可减少矛盾。房屋在有遗嘱的情况下,是执行遗嘱的,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才会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房屋。丧失继承权,情节轻的就是分不到任何的遗产;但是在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况下,比如说杀害继承人,那么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民法总则对合同生效的条件规定是什么?
      一、民法总则对合同生效的条件规定是什么?民法总则对合同生效的条件规定是民法总则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


·分公司盖的劳动合同章有效吗
      分公司盖的劳动合同章有效吗分公司盖的劳动合同章是有效的,分公司在未经集团公司授权的情形下,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由于分公司本身不具......


·侵害名誉权行为都有哪些
      侵害名誉权行为都有哪些(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


·办假离婚净身出户的风险
      我国大部分城市对二套房都有限购的政策,购买第二套房产贷款利率也会比首套房高,为了在购买二套房时可以以更低的利率贷款买房,有的夫妻不惜以办假离......


·个人买的房共同还贷,离婚怎样分割
      离婚时房产必然会进行分割。房产的分割也因为购买的原因不同而导致分割时存在较大区别,如个人买房共同还贷的分割时就存在好几种情况,那个人买的房......


·解除劳动关系不解除劳动关系会对劳动者有什么影响?
      当今社会,您都知道的是,劳动关系无论是在发生工伤或者是维护一些其他的权益的时候都是非常重要的,很多人比较困惑的是解除或者不解除劳动关系到底有......


·轻伤复原多久司法鉴定最好
      在我国的司法鉴定中,伤情是分一定级别的,其中轻伤就是级别最低的伤害。虽然说轻伤在所有伤情中级别最低,造成他人轻伤后果的人不能构成刑事犯罪,但......


·无伤残交强险赔偿项目的规定是什么?
      无伤残交强险赔偿项目的规定是什么?一、无伤残交强险赔偿项目的规定是什么?无伤残交强险赔偿项目的规定是: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


·怎样处理民间借贷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应如何解决
      民间借贷是指一方将一定数量的金钱包括国库券等无记名的有价证券转移给另一方,另一方到期返还借款并按约定支付利息的民事法律行为。随着我国经济的发......


·根据法律的规定他项权证可以补办?
      根据法律的规定他项权证可以补办?一、根据法律的规定他项权证可以补办?申请遗失补证手续分两步,一是申请遗失登报手续,二是申请补办手续。房地......


·合肥军人醉驾会怎么处罚?
      合肥军人醉驾会怎么处罚?总参谋部日前下达通知,要求加强军车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和纠正酒后驾车问题,维护军队纪律和形象。总参通知要求从严治军,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