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遗嘱见证的含义是怎么样规定的?

遗嘱见证的含义是怎么样规定的?所谓遗嘱见证:是指律师应当事人的申请,根据自己的亲身所见,以律师事务所及见证律师的名义,依法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予以证明的一种活动。根据法律规定,在无足够相反证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以见证的内容认定真实的根据,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其特征是:1、律师遗嘱见证的主体是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律师遗嘱见证不同于公证,我们知道公证是由公证处代表国家来实施,带有政府干预的色彩。而见证是由律师根据当事人委托,按照当事人的意思作出的,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其证明效力不仅很强,而且其中立地位更能取信于双方,律师见证在国外是一种很成熟的业务。2、律师遗嘱见证是一种法律适用。也就是说,律师对当事人请求见证的遗嘱,要依据有效的现行法律、法规以及政策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确认。3、律师遗嘱见证有着严格的时间与空间界限。律师必须在被见证事项发生之时,亲眼所见,才能给予见证。二、遗嘱见证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是什么?公民立遗嘱时,除了自书遗嘱、公证遗嘱外,代书、录音、口头遗嘱都需要邀请两名以上的公民到场见证,作为遗嘱见证人进行见证。如果没有见证人或者只有一名见证人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代书遗嘱的遗嘱见证人同时可以充任代书人。遗嘱见证人提供证明的真实与否,将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法律效力,因此,对遗嘱见证人也应当有一定的要求。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规定,年满l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不满l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遗嚼见证人。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见证遗嘱在我们国家非常的重要,因为在订立不同类型的遗嘱的时候,所要求的条件是不一样,比如说在代书遗嘱过程当中,就要求需要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订立遗嘱的现场进行见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最高法院对发包人是怎样否认劳动关系的?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和公司之间的契约关系,和正确的一方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法院才承认合约的有效性。一些农民工劳动一段时间后发现不止招工者不承认......


·一般来说在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的时候,是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相关
      一般来说在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的时候,是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同时也利用劳动合同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是依......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禁业竞止协议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禁业竞止协议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不必然影响竞业限制条款的法律效力,即使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违反......


·按照法律规定斗殴拘留多久?
      在人际交往当中,由于利益的冲突或是无端的口角经常会发生打架斗殴的事件。为了维护社会的治安与稳定,我国对于打架斗殴的行为是予以严厉的处罚与打击......


·商标无效还能继续生产使用不?
      商标无效还能继续生产使用不?不但要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如果侵犯他人商标权的话,还可以往前追溯。因为是侵权产品,所以库存产品当然也不能销售了。商标......


·犯人批捕后家属能见吗?
      一、犯人批捕后家属能见吗?1、不能见面(更正一下:被批准逮捕后的当事人属于犯罪嫌疑人,不是犯人,只有法院判决其有罪后才是罪犯),在法律上没有在案......


·派出所行政处罚多少钱100元可以吗
      我们都知道,做错了事就要接受相对应的惩罚。比如在我们的生活中如果你犯了事,相对应的行政机关会根据具体的情况对你做出判决。有可能是拘留或者是交......


·公务员寻衅滋事怎么处罚?
      公务员寻衅滋事怎么处罚?我们都知道国家公务人员是很吃香的,我们都很喜欢公务员这个工作,因为公务员一般就是我们认为的铁饭碗。打架其实现在是非......


·出售公司债券应该怎么交易?
      出售公司债券应该怎么交易?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很多的中国人民都喜欢投资债券,许多公司的职工也有购买公司的债券,债券的确是能够给我们带来不小的......


·一、离婚时原告估财产在法律上的定义是什么?
      一、离婚时原告估财产在法律上的定义是什么?资产评估是指由专门机构和人员,依据国家规定和有关资料,根据特定的目的,遵循适用的原则和标准,按照法......


·疫情期间还款延期多久
      疫情期间还款延期多久?疫情期间还款延期一个月到几个月的时间,可以延期的时间并未统一,可以协商算是,继央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