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天津劳动合同签订范本是怎么样的?

一、天津劳动合同签订范本是怎么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甲方(单位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文书送达地址: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
  
  2、试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3、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乙方所处的部门、工作任务、工作地等,乙方应接受调整。
  
  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第三条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1、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工作业绩确定工资报酬,在本单位内参照适用同工同酬待遇。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
  
  3、甲方按月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不得无故拖欠。
  
  4、甲方在年终时根据乙方的当年实际业绩、效率、效益、损失、工作态度等因素考核结算乙方的奖金。
  
  第四条 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五条 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因其它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5、一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说明理由,并向对方书面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七条 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责任保证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甲方发生经济损失,则乙方必须尽责处理善后事宜,挽回相应经济损失。甲方可以根据损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态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在本条事项未完全处理完毕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单方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原劳动合同期届满的,则相应顺延到本条事项处理完毕。
  
  第八条 商业保密及竞业禁止
  
  1、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包括客户信息、相关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进行使用,此保密期间不限于劳动合同期限。
  
  2、乙方自双方劳动关系以任何形式结束之后,在两年内不得与甲方形成竞争关系,此条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帮助他人从事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工作。
  
  3、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则须向甲方赔偿   万元违约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当事人严重违背本合同约定条款而导致本劳动合同解除的,则须向对方承担违约金十万元。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由于经常接触甲方公章等印鉴,所有涉及乙方与甲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证明、欠条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一律无效,对此乙方完全同意并遵守,此条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后。
  
  2、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守则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本送达地址发生变动,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达,即视为履行了通知义务。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管理机关备案一份。本合同甲方加盖骑缝章。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的,但签订的条款就必须要慎得双方的同意才可以进行,所以,在签订的时候就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条款来,确保里面的每一条条款都是合理合法的,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持劳动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个人著作权转让有税收优惠吗?
      个人著作权转让有税收优惠吗?一、个人著作权转让有税收优惠吗?我国营业税有关法律条例指出转让著作权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以及增值税。著作权包括人身......


·工程质量的基础验收内容是什么?
      工程质量的基础验收内容是什么工程建设每天都会发生,尤其是我国正处在一个发展转型的阶段。随着城市化建设,城镇化建设等,需要进行建设工程实施建设......


·一、股东去世后股权可以作为遗产吗?
      一、股东去世后股权可以作为遗产吗?在股东去世以后股权是可以作为遗产依法继承的。在继承股权的时候是必须要遵守公司章程的,不能完全只考虑关于遗产......


·老人患有老年痴呆房产遗嘱范本怎么写
      老人患有老年痴呆房产遗嘱范本怎么写一、老人患有老年痴呆房产遗嘱范本怎么写1、老年痴呆症,如果影响判断能力和真实意思表示,则遗嘱无效。2、......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评定标准有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评定标准有什么?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评定就是在建筑建造的过程中,对其工程的安全性及建筑本身的可靠性及牢固性进行检测的一种评定方式......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私了还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私了还赔偿吗?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私了是不赔偿,区分两种情况而定:1.如果事前未报警或未向保险公司报案,属于事故后直接自行私了......


·私分罚没财物罪怎么量刑
      私分罚没财物罪怎么量刑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


·建筑工程合同诉讼与仲裁的区别是什么?
      建筑工程合同诉讼与仲裁的区别是什么?第一,启动的前提不同。要启动仲裁程序,首先,必须要双方达成将纠纷提交仲裁的一致的意思表示,这可以通过专门......


·我们都知道
      我们都知道,在结婚前双方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即没有婚前协议的,在一般的情况下,以夫妻关系存在的期间存续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租合同书范本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租合同书范本是怎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租合同书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住址:电话: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住......


·两个子女离婚抚养权如何确定?
      一、两个子女离婚抚养权如何确定?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