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医疗事故鉴定规定有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规定有哪些?
  
  一、医疗事故鉴定规定有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规定具体如下: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二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
  
  第三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
  
  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争议的再次鉴定工作。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以下简称医学会)可以设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组织和日常工作。
  
  第四条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二、医疗损害的鉴定事项有哪些
  
  1、实施诊疗行为有无过错;
  
  2、诊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力大小;
  
  3、医疗机构是否尽到了说明义务、取得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书面同意的义务;
  
  4、医疗产品是否有缺陷、该缺陷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力的大小;
  
  5、患者损伤残疾程度;
  
  6、患者的护理期、休息期、营养期;
  
  7、其他专门性问题。
  
  医疗纠纷发生之后,需要确定该纠纷事故属于医疗事故,而只有经过具有良好专业素养的专家鉴定之后,才可以确定纠纷事故属于事故。如果鉴定的结果显示并非是事故的,此时医疗机构就没有承担赔偿责任的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离婚可以一个人去办理吗
      一、离婚可以一个人去办理吗?离婚有两种方式,双方去民政机关协议离婚和去法院起诉离婚,一个人只能选择后者。如当事人想离婚的话,需要准备起诉书一......


·公路设施损坏赔偿费标准
      没有这样的条例。各高速公路路政部门都有省物价局下发的赔偿标准,只要按照该标准计算赔偿,就可视为合法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


·起诉离婚开庭需要带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


·1、一般人员提前退休
      1、一般人员提前退休工作年限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小于5年(含5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事业编制人员,本人自愿申请,经批准可以提前退休。提前退休......


·一、醉驾拘役的罚金最高是多少?
      一、醉驾拘役的罚金最高是多少?醉驾拘役的罚金最高可以是无限额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


·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可以起诉要债吗?
      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可以起诉要债吗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也可以起诉要债,起诉要债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提起行政诉讼的前提条件?
      提起行政诉讼的前提条件有哪些一、提起行政诉讼的前提条件有哪些行政诉讼法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


·如何判断绑架罪是否成立
      虽然法律规定绑架罪属于行为犯,只要具有绑架的行为,那么就可以以此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不过在此之前,还是要先判断绑架罪是否成立。针对这个问......


·怎样确定继子的抚养关系?
      众所周知,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形成抚养关系的双方互享继承权。其中一方需要承担抚养的责任和义务,另一方需要对继父母承担赡养的义务。那么法律上如何规......


·商标许可一定要公证吗
      商标许可一定要公证吗在获得商标许可后,很多人会产生这样的疑惑:商标许可一定要公证吗?商标许可公证有什么好处,可以规避什么风险?在商标交易过程中......


·商标续展公告多久后生效?
      商标续展公告多久后生效?一、商标续展公告多久后生效?商标续展后立即生效,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