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构成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

构成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构成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之一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本罪的犯罪事实认定《会计法》第23条:“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处理处罚依据:《会计法》第44条: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甚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刑法》第162条第2款:“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7条:“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隐匿、销毁的会计资料涉及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2、为逃避依法查处而隐匿、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资料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会计的相关职责和要求,涉及到会计的具体情况,是需要按照规定的要求来完成相关工作的,如果涉及到会计隐匿会计报告的行为,是需要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量刑标准来进行合法的判决处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分公司承揽业务后合同主体必须是分公司吗
      分公司承揽业务后合同主体必须是总公司吗?分公司承揽业务后合同主体可以不是总公司,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


·过失致人重伤罪的行为有哪些
      每个犯罪都是有实际的行为的,我们称之为犯罪行为。不过您需要注意了,有些犯罪的行为存在相似之处,因此实践中,就需要具体的区分一下。今天,我们就......


·公司法人出国补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现在交通是越来越方便了,不仅仅是从一个省份去了,另外一个省份,从一个国家到另外一个国家,都是时间上非常快的,比如说很多大......


·公司债券类型有哪些 公司债券有什么风险
      公司债券类型有哪些公司债券有什么风险一、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


·公司债权债务转让公证应该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公司债权债务转让公证应该注意的事项有哪些?现代社会,很多公司相继成立,在公司的正常经营过程中,多多少少会产生一些债务,也会有一些债权,有的时......


·民法典录像遗嘱见证人不在录像里面有效吗?
      民法典录像遗嘱见证人不在录像里面有效吗?民法典录像遗嘱见证人不在录像里面,是无效的,法律规定了录像遗嘱是必须由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录音开始时,遗......


·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写辞职信
      1.标题写上“辞职申请”,而且标题字号需要比正文大。2.左上角写上层领导人的姓名和职务;正文第一段说明自己辞职的原因,分为两部分:个人原因和公司......


·工伤鉴定是在认定工伤也即是确认工伤的等级
      工伤鉴定是在认定工伤也即是确认工伤的等级,根据更是对额等级法院才能给予正确的判决决定用人单位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样子的,所以在工伤鉴定的这段时间......


·当兵政审必须本人在场吗
      当兵政审不需要本人在场。政审一般在体检结束后马上进行,不过一般本人可以不参加。因为政审主要是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等人的单位(退休或无业的由......


·平时安排加班1.5倍怎么算加班费
      平时安排加班1.5倍怎么算加班费?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21.75除8乘加班小时数乘1.5倍。《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


·车辆追尾对方要求误工费合理吗?
      车辆追尾对方要求误工费合理吗车辆追尾对方要求误工费,这样是否可以界定为赔偿的一部分。原则上对方只会支付修车本身的费用,不会支付其他的附加费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