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啥?
一、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设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6、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情节严重包括哪些情况?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二十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四十亩以上的;
4、非法获利一百万元以上的;
5、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如造成严重后果等。
综上所述,我国有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个人或者企业应当合法使用土地,如非法转让或者倒卖土地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当事人会面临被检察院起诉的后果,对于这种犯罪的量刑有两个标准,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对应三年以下徒刑拘役或者三年到七年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刑事申诉状
申诉人:A,男,××岁,×族,××省××县人,待业青年,住××省××县××楼××号。于××年×月×日被××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年执行......
·工程质量责任认定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质量责任认定是如何规定的?监工方需要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进行全程监督,若在监督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需要立即判断严重性,对于......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谁申报纳税?
在我国,不管我们做什么,在什么行业,我们都需要向国家缴纳相应的税费,但是随着国家的发展越来越好,我国在做出了相应的征税法律变更对相关行业进行......
·离婚后聘礼钱退还是必须的吗?
离婚后聘礼钱退还是必须的吗?离婚后聘礼钱退还并不是必须的,若是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提出返还请求:《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交通事故复核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需要由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而要是当事人不服的话,则允许申请进行复核。而这个复核也是有具体程序的。那到底交通......
·什么是具体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对特定的、具体的事件所做的能直接改变被管理者权利与义务的行为。其特点是对象特定化、具体化,是对某一个具体的事件或者具......
·重庆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社会的发展比较飞速,网络也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强大。近几年随着网络的对各个地方征地、拆迁的曝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了征地与拆迁事件。重庆的网友......
·遗产债务有哪些种类
在继承公民遗产的时候,要是公民生前还有债务的话,此时继承人也是要对债务进行继承的,因此广义的遗产应该就是包括了债务的。那我国法律中规定的遗......
·单位签订合同签了毁约怎么赔偿?
单位劳动合同签了毁约怎么赔偿?赔偿金按经济补偿的两倍计算,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
·试用期受伤可以做工伤认定吗?
试用期受伤可以做工伤认定吗?员工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的,按规定可以做工伤认定,并且一般由公司申请。但是,有些员工在试用期受伤,因为是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