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安有案不立如何追责

具体方法是:一、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二、向检察机关申诉,要求其立案。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当事人一审未提出时效问题,二审或再审提出能否支持?
      诉讼时效抗辩权是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抗辩权的一种,如果当事人未行使这一权利,法官不得在案件审理中主动援引法律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也不得在......


·侦查阶段羁押民事起诉离婚会在哪里开庭?
      侦查阶段羁押民事起诉离婚会在哪里开庭?一、侦查阶段羁押民事起诉离婚会在哪里开庭?起诉离婚,对方由于犯罪,处于侦查阶段,zhi可以让法院直接将......


·投标保证金究竟该交多少
      投标保证金究竟该交多少?一、投标保证金究竟该交多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通常有相对比例金额和固定金额两种方式。相对比例是取投标总价作为计算基数。......


·债务转移协议书
      债权债务关系本身就是一个普通的民事法律行为,在任何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则,叫做意思自治原则。也就是说,双方当事人如果可以对一个......


·侵犯商业秘密罪如何判
      侵犯商业秘密罪如何判侵犯商业秘密罪,证据的损失应该怎么认定?话说回来,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这种行为,其实就是商业行为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种情况......


·属于商标侵权损害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一,属于商标侵权损害赔偿范围是怎样的1、确定赔偿数额的标准(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2)实......


·工伤鉴定已出还需要做司法鉴定吗
      工伤鉴定已出还需要做司法鉴定吗一、工伤鉴定的含义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怎么撰写?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怎么撰写?宣告商标无效的答辩状在书写时需要注明自己并非是故意侵权,且需要说明使用无效商标的理由,可能的侵权理由如下:商标被提出......


·化工品购销合同怎么写,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化工品购销合同怎么写,成立的条件是什么?一、化工品购销合同怎么写?化工品购销合同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要双倍工资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要双倍工资吗?(一)在1个月内的,不管谁不愿意签均不需支付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


·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盖房吗?
      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盖房吗?农村的每户村民可以有一处宅基地,且只能有一处,若对现有的住房不满意,需要上报村委会,由村委会向镇或县级的政府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