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属于商标侵权损害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一,属于商标侵权损害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1、确定赔偿数额的标准
  
  
  (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4)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2、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二,侵权获利计算问题
  
  
  对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计算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的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1999年12月29日的《关于商标行政执法中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也规定:“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一般是指销售收入减去成本及应缴纳的税金。销售收入的计算只涉及侵权人的实际收入,即已销出商品部分的收入不包括库存商品。”
  
  
  商标的侵权肯定是需要进行赔偿的,国家的有关法律有着详细的制定,只要自己的事情符合具体的条例,就可以进行权益的维护,但是会有不少的争议,在知识产权问题的解决上需要的证据的太多,只要自己的资料准备的不充分,问题就会无法有效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计件制工资是不是就没有加班费?
      计件制工资是不是就没有加班费?计件工资制度与计时工资制度都是我国法定的工资制度,都应严格遵守国务院有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作......


·刑法不承认事实婚姻吗?
      刑法不承认事实婚姻吗?是不会承认的;现在民法中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有经过结婚登记的才是婚姻关系,但是在刑法中认定重婚罪的时候是承认的。【法律依......


·单位该怎样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也是劳动者的专利,虽然我国对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做出了较为严格的规定,但并不是不允许单位解除。而实践中,用人单位要想解除劳动合同......


·离婚后抚养费一般给多少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离婚后抚养费一般给多少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


·单方委托司法鉴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单方委托司法鉴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单方委托司法鉴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司法鉴定是诉讼活动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环节,是能对案件中的专业问题作出......


·劳动者做工伤鉴定要病历本吗
      劳动者做工伤鉴定要病历本吗劳动者向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是需要诊断证明和病历的,还需要提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


·保证合同是无偿合同吗?
      保证合同是无偿合同吗?根据合同的权利有无对价的特性,可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享有权利必须偿付相应的代价的合同,如获取货物必......


·最新的网络金融诈骗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自我国进入互联网时代以来,网络诈骗案件就层出不穷,随着各种诈骗手段的宣传,人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已经开始提升,故而犯罪分子实施了新的招数,根据实......


·偷盗手机可以判刑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偷盗手机的价格达到一千元的,那么就会达到立案标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判处刑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


·在当今武汉征地补偿新标准2023是怎样的?
      在当今武汉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随着当今经济的快速发展,在武汉这样发展的城市,各种公共设施像高压电线,修建铁路等有可能会占用农田,这直接......


·哪些房产不能用于抵押?
      哪些房产不能用于抵押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