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入室盗窃可能不判刑吗

入室盗窃通常情况下会判刑,但不排除特殊情况,如行为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等。法律依据:《刑法》第264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17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第17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仲裁裁决执行案件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仲裁裁决执行案件管辖的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


·眼睛工伤九级赔多少钱?
      在我们的生活之中,难免会不小心受到伤害,在工作中我们要区分工伤和人为伤害,员工工伤是可以的到相应的赔偿的,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对于这一方面有相关......


·卖方自行变更合同名的流程是什么,风险有那些?
      卖方自行变更合同名的流程是什么,风险有那些?购房合同更名指的是购房者希望变更购房合同的买受人,以便完成过户。一般常见形式主要有:增加、减少......


·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权利有什么?
      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权利有什么?被告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有权委托辩护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


·一、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一、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一是当事人之间的行为是否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即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二是双方签订的合......


·民事诉讼上诉费用是多少
      民事诉讼上诉费用是多少?一、民事诉讼上诉费用是多少?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要点?一、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该怎样划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是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检......


·检察院什么情况下开羁押证明?
      一、检察院什么情况下开羁押证明?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决定拘留:(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


·包庇罪与伪证罪的区别有哪些
      《刑法》中规定的很对罪名其实都是存在一定相似之处的,例如抢劫罪与抢夺罪。除此之外,还有一对犯罪是您容易混淆的,那就是包庇罪与伪证罪。接下来,......


·我国的双罚制内容具体指的是什么
      单位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为了本公司的利益,而且故意的实施一些我国法律制度当中所不允许的行为,哪怕是过失的,只要给社会和公众造成的损失的情况下......


·离婚后又同居财产如何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
      离婚后又同居财产如何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