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肥回迁房能买吗

合肥的回迁房由于没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因此价格比商品房要便宜很多,很多刚需的买房者都有考虑到购买回迁房,但是一直有一个问题在您心头,那就是合肥回迁房能买吗?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分析能不能买?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回迁房与商品房有什么不同?
  
  1、房价不同
  
  在房价款方面,商品房与拆迁房有区别,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且在银行做抵押进行贷款。而回迁房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格相对低廉且有小产权之说,故不享有商品房的上述权能。拆迁人以回迁房补偿被拆迁人的,补偿房屋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核定价格,并按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管理。
  
  2、买卖双方的关系不同
  
  商品房和回迁房买卖双方的关系不同,商品房的购买基础是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的价款在合同中进行约定。而拆迁安置房屋的购买基础是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在协议中进行约定。
  
  3、房屋的性质不同
  
  拆迁的是商品房,回迁房自然是应当商品房。拆迁的是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回迁房的性质一般不是商品房。购买回拆房一定要查清性质。经济适用房不得买卖;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拆迁的回迁房,回迁房的所占土地性质,一般是划拨所得,没有交土地出让金,正式办理过户手续时,需交土地出让金。
  
  二、买回迁房需要注意什么?
  
  1、一房多卖。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这就为出卖人“一房数卖”留下漏洞可钻,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在房屋买卖合同都有效的情况下,办理了交付或者登记手续,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出卖人将商品房数次出卖所签订的合同,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均应当是有效的合同。购买时一定要注意。
  
  2、尽量要求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因回迁房房产证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取得房产证之前,若卖方发生不测,该回迁房就可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分割。因此,回迁房买卖协议中要尽量让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以表明对卖方出卖行为的认可和对继承权利的放弃。一般而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实践中,要求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时,一定要注意说话的方式和技巧,以免不快。
  
  3、必须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出卖人并没有取得房产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的时间,实践中虽然不能保证何时取得房产证,但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之日起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要确定具体的交房时间,若在签订合同时就是现房,则可以约定缴纳首付之日即为交房时间。
  
  4、买方要留尾款。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存诸多风险,违约责任的规制显得非常重要。但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需要缴纳法院诉讼费用、律师费,还需花费时间等成本。如果买房留有尾款(大额尾款),而卖方认为违约所得小于尾款时,买方的违约机会将会大大降低。当然,具体如何将为款留下,且能顺利地完成买卖协议的签订,需要房产经纪人或者买方较高的谈判技巧。
  
  综上所述,购买回迁房虽然房屋价格低,但是购买这种房子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所以您需要考虑到回迁房的具体方面,如房产证是否落实、房屋买卖合同签订的内容,房屋是否可以过户等情况,这些环节您都不能忽视。
  
  合肥回迁房能买吗?这样的一个问题您内心都需要有个衡量,那就是回迁房的缺陷问题是否是以后长久可以不在意的,但是考量的话,还需要每个家庭都要仔细斟酌才行。因为,这关系到您自身的根本利益。您对购买回迁房有什么疑惑,尽量咨询相关律师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假释的裁定法院是哪个
      犯罪分子在监狱服刑的过程中,不仅可以减刑,甚至还可以被假释,这样就可以提前被释放,但此时有一定的条件。实践中,很多人不清楚作出假释的裁定法院......


·一、在刑法里啥叫重婚罪名?
      一、在刑法里啥叫重婚罪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


·扬尘污染行政处罚申诉书如何书写?
      扬尘污染行政处罚申诉书如何书写?决定申诉时,应依照商品和服务的性质向具有相关职能的行政部门提出。申诉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并载明下列事......


·私放在押人员罪是什么意思
      将犯罪嫌疑人进行拘押,是我国执法机关人员才有的权利。羁押犯罪嫌疑人是一种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任何人都不可以私自对在押人......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注意什么
      现在夫妻双方离婚,不仅仅涉及人身关系的变化,双方更多的焦点是在财产分割上面。稍有操作不当,就很容易造成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不公闹出纠纷。那么离......


·对缓刑犯也应适用减刑
      目前减刑制度只适用监狱中的服刑犯,建议缓刑犯有重大立功表现,也实行减少考验期限制度,让其早日恢复正常人的生活。  由于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


·山西高温补助标准
      顾名思义,高温补助是为了在炎炎夏季的高温条件下,为保证从事经济建设作业工人和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出于为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身体健......


·工伤保险待遇停工留薪期的规定是什么?
      工伤保险待遇停工留薪期的规定是什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标准按照原工资标准计算。(一)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


·只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能算是辞职吗?
      只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能算是辞职吗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用......


·没有买划痕险能处理划痕吗?
      在日常生活当中,去4s店购买车辆的时候,相关的人员会介绍一些保险的业务,比如说划痕险,这种附加险通常情况下都被,4s店来进行推销购买,很多人由于......


·补签劳动合同有效么?
      补签劳动合同有效么?对于这个问题相信很多人都很关心,因为他牵涉到职工的经济利益。一般情况应该自为单位提供劳务之日起就签订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延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