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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夫妻名义同居分手后怎么分割财产?

实践中,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双方又决定分手的,根据当前的法律,因为难以认定为事实婚姻,所以双方分手时将按同居财产分割。

  

    不过,在进行分割时,要先确定同居双方共同财产和个人所有的财产。

  

    属于同居双方共同财产的范围如下: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属于同居一方所有的财产的范围如下:

  

    1、一方同居前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它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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